深入宣传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我县各级人大的光辉历程、显著成就和实践经验,展示我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履职风采,兴安县人大常委会拟于2024年8月24日前开展以“辉煌历程光耀未来”为主题的“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有奖摄影征集评选。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兴安县摄影家协会
二、评选日期
拟2024年8月24日(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评选地点
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征稿对象
全县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24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六、作品要求
(一)
作品要求
1.光荣岁月篇章:资料和档案照片请原照翻拍或者数字扫描成数码照片,特别欢迎人大老领导、老干部、老同志珍藏的老照片及背后讲述的人大经历、峥嵘岁月故事。
2.生动故事篇章:征集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典型案例专题照片,表现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的照片,获得全区表彰的优秀代表和人大工作者风采的照片。
3.壮美广西篇章:征集全面建设法治广西、打造美丽广西显著成效的风光景观照片;反映广西境内良好生态的野生动植物照片等。
(二)
作品类别
摄影作品以记录、纪实类为主,根据表现需要,分单幅、组照作品参展,具体要求如下:
摄影作品力求准确客观展示记录内容,强调影像的纪实性、社会性、历史性、档案性和文献性。拍摄表现形式多样,鼓励创新,作品必须有“人大元素”。拍摄地点必须为广西。作者须提供真实、准确和简明的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画面的描述,还应简要交代重要或必要的背景。单幅的图片说明100字以内,组照总图片说明200字以内,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推荐作品组照、单幅均可,单幅作品算1件,组照作品每件限4—10幅。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投稿图片作品(作品是否改变原始像素、是否为数码翻拍须注明)为jpg文件格式,图片长边边长不大于3800像素,数字文件大小不低于5MB,手机拍摄的照片大小不低于3MB。
七、相关事宜
1.作品请附作者姓名、性别、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作品不可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或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3.入选优秀作品20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4.本次摄影展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相关的公益性活动中使用(包括画册出版、展览、研究、电子出版物、网站、影视片、公益广告等),不再另付稿酬。
5.凡投稿作者,主办单位均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八、投稿联系方式
均以网络投稿方式进行。
投稿邮箱:兴安县摄影家协会11516588@qq.com(投稿标题命名为:有奖摄影征集评选)
九、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1200元/名
二等奖2名900元/名
三等奖3名600元/名
优秀奖14名300元/名
兴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mR2QNrRJvwqqGCKBtNBp-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