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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长安”标志和图片征集活动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078     更新时间:2024-11-13    截止日期:2024-12-11
  为鼓励全民参与法治长安建设,打造普法品牌,以特色鲜明、生动活泼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传播力,中共长安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联合主办“法治长安”标志和图片征集活动。现就面向广大市民群众征集有关作品,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
  中共长安镇委全面依法治镇委员会办公室
  东莞市司法局长安分局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设计师、艺术家、学生、法律工作者等个人或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11月11日—12月11日
  作品评审
  12月16日—12月20日
  奖项揭晓
  12月26日
  (在“长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征集内容
  01
  标志/LOGO
  1、包含“长安司法”或“长安普法”字样,以及长安本地元素和长安司法的特色,富有法治精神和文化内涵;
  2、设计方案要简洁明朗、时尚大气,同时主题鲜明、寓意丰富、标识性强,便于放大缩小,适用于整体形象组合及多种应用,如宣传资料、数字媒体等其它衍生产品;
  3、设计标志要具有延展性、可变性、可塑性、可能性和可创性,同时具有演绎成动态、立体、渐变、交互、材质、视觉、色彩、数字化变换等多元的可能。
  02
  1、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儿童画、动漫卡通画、素描、数字设计等其它综合材料的平面作品;
  2、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法治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传播法治正能量。
  作品要求
  1、LOGO参赛作品需保留和提供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可用于媒体传播及印刷生产的源文件。
  2、LOGO大小至少保证LOGO尺寸不小于1275*1118px,作品大小规格控制在2M以下,所有作品投稿前请转换至JPG格式;
  3、图片作品须为本人(团体)原创;
  4、图片作品需提交电子版作品,手工绘制的需提交扫描件;尺寸不小于四开(420*570毫米),画面横竖不限;
  5、作品内容不得侵犯已有其他形象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抄袭、修改其他LOGO、素材等);
  6、每个作品须附上对应的作品信息和150字以内的简介;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提交方式
  参加者需将作品及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13652679041@139.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长安普法作品征集+作品类型”。参加者可以同时投稿多种类型的作品,需要填写对应的报名表格(附件1)和权利声明书(附件2),其中权利声明书须手写签名并提交扫描件。
  奖项设置
  标志设计
  一等奖
  1名
  奖金3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1名
  奖金1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1名
  奖金1000元及证书
  作品
  一等奖
  1名
  奖金1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
  2名
  每人奖金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
  3名
  每人奖金300元及证书
  入围奖
  若干名
  每人奖励1份精美礼品及证书
  其他事项
  1、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符合内容及体裁要求。
  2、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并签署承诺书。严禁冒用他人名义参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主办方不承担因作品(包括而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若发现侵权、抄袭情况的,获奖者须退还奖品,主办方将追究损失和法律责任。
  3、所有获奖作品版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及改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主办方对作品做进一步修改。
  4、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对于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
  5、主办方可根据实际参加比赛的作品数量与质量,适量调整各奖项名额,若作品不具备条件,奖项可以空缺。
  6、本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通知所有规定。
  7、联系方式:(1)微信号:YPY805126,联系人:袁先生;(2)电话:0769-85325145-2022/2019,联系人:蔡先生、李先生。
  附件:
  附件1:长安镇普法作品征集报名表.doc
  附件2:权利声明书.doc  
  https://mp.weixin.qq.com/s/9x0GOrCY8AcOH0kv-3kd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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