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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元 “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征稿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010     更新时间:2021-01-29    截止日期:2021-03-23
  “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是由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指导,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广州艺术博物院主办的国际性当代水彩艺术展览。展览着眼于水彩艺术发展的前沿,展示当代水彩画发展的新面貌,促进国际水彩艺术的交流与发展,探讨水彩艺术在当下语境与时代背景中的更多可能性。展览将更一步促进中西文化艺术的融合,引领水彩艺术发展的新潮流。

  广州作为国家一线中心城市,国际化大都市,我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窗口,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文化艺术的核心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水彩画艺术的发展在广州拥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广州水彩有辉煌的历史,传世佳作不断,名家辈出。本届展览将秉承传统艺术精神,挖掘和推广具有当代文化意识与艺术理念的水彩作品。搭建中外水彩艺术交流和发展的广阔平台,促进广州水彩迈向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提高本届展览作品的艺术水平,组委会将特邀部分中外名家作品参展,欢迎广大水彩艺术家参与。具体展览事项如下:

  一、作品主题:

  作品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反映时代精神与文化自信,注重水彩艺术的时代性、国际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新性。

  二、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广州艺术博物院

  承办单位:广州市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广州市美术中学、广州美术培训行业协会、广东一品文化、阳江市当代水彩油画院、广州国家青苗画家培育计划课题组

  展览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汪晓曙、王平

  顾问:漆德琰、吴正斌

  主任:张洪亮、黎丽娜

  执行主任:罗文勇

  副主任:许以冠、黄明秋、罗奇、黄贤辉、周作俊

  秘书长:熊中华

  副秘书长:郑来喜、胡兵、邹继科、关胜祥

  委员:黄隆基、周家聪、朱劲中、吴冰丽、李健、肖蓉、黄德华、王少斌、王松柏、郑江珊、郑洪明、余远权、谭乃科、苏军权、陈威龙。

  策展人:张洪亮、罗文勇

  展览评选委员会由展览组委会抽选专家组成。

  三、展览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21年5月15一29日

  展览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

  展出作品:约180件(其中公开征稿约120件,特邀作品和评委作品约60件)。

  四、参展要求:

  1、公开征稿,凡水彩(含水粉、粉画、丙烯)作品,主题内容健康向上,反映生活和时代精神的作品均可选送参评。

  2、每一作者不超过两件作品参评,同一作者最多只能入选一幅。

  3、本次展览分初评和复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参加初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原作参加复评。所有入选复评作品都需按展览要求自行装框,单幅装裱后含外框尺寸不能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4、初评和复评入围名单及时在“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及广州市美术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每人限送初评作品照片1至2张,作品照片尺寸统一为10寸,背后注明:作品题目、画种、尺寸、国藉、姓名、性别、年龄、联系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同时把参评图片和资料统一打包发到展览指定邮箱:2926144074 qq.com(邮件名称及作品图片标注:(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姓名),邮件内容为(作品图片+展览参评登记表)

  五、作品送件:

  1.初评:收作品照片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3日止(请按规定时间投稿,以接收地邮戳为准)。初评作品照片寄送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9号广东工业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蔡建权收,电话:15875400086;邹继科,电话:13650967358。

  2.复评:入选复评作品背后右下角需贴上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复评表格贴在背后。复评原作需作者自行送件和取件。展览复评收件和展览结束取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评奖:本次展览设作品金奖2件,奖金每件人民币1.2万元;银奖4件,奖金每件人民币1万元;铜奖10件;优秀奖20件。金银奖作品由组委会收藏。

  2、凡本次展览的入选和获奖作者(年龄符合要求的)可以作为申请加入广州国家青苗画家的优先条件之一。

  3、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4、凡涉嫌抄袭、侵权、高仿、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5、由“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组委会”向入选作者和获奖作者分别颁发入选证书和获奖证书。

  6、本展览将出版大12开精装画册,收录全部参展作品,凡参展作者获赠一本。

  7、展览复评退件和展览结束退件:因场地所限,没入选复评作品作者应在评选结束后到指定时间地点取回本人作品。入选展览作品展览结束后作品退回作者,原则上单位集中退件或作者自取,作者应在指定时间地点取回本人作品(已被组委会收藏的除外),过期自负。

  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己确认同意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八、本次展览未尽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归“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组委会”所有。

  首届广州国际水彩艺术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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