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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上海市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110     更新时间:2021-07-23    截止日期:2021-08-30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弘扬海派篆刻艺术,提高海派篆刻影响力,推动上海篆刻艺术发展,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与松江区共同举办第三届上海市篆刻艺术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松江区委宣传部

  2、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松江区文化和旅游局

  松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承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篆刻专业委员会

  松江区书法家协会

  董其昌书画艺术博物馆

  二、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有上海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篆刻作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上海市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粘贴于登记表指定处)。

  三、征稿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篆刻作品的印文内容要求健康向上。请从指定内容一、指定内容二中各选取一个内容进行创作。

  指定内容一:

  (1)G60科创走廊

  (2)科创人文生态

  (3)云间墨韵祖帖故里

  (4)华亭鹤唳

  (5)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于一瞬

  (6)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7)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指定内容二:

  (1)江南曲圣

  (2)太康之英

  (3)玉出昆冈

  (4)积叶成书

  (5)山中宰相

  (6)烟云供养

  (7)明诗殿军

  2、作品要求:篆刻印蜕6—12枚(含两方指定内容),边款不少于4枚。投稿作品一式两份,一份制作成印屏,请自行设计、题签;另附印蜕一份,请将印蜕、边款浮贴于A4纸上,并在印蜕下注明释文装入信封内,以便出版编辑用。

  3、印屏尺寸为135CMX33CM,一律竖式(请在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楷书写上姓名、联系电话)。

  4、已在专业书法报刊上发表和入展各类展览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

  5、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印章一方参展(优秀奖作者寄非指定内容印石),如不寄印章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6、本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费。鉴于人力,落选作品一般不退,如需退稿,请通过邮局汇款退稿费50元人民币(附汇款单复印件粘贴于登记表指定处),退稿作品将由主办方从邮局快递送达,请勿自行前往领取。

  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上海书协

  邮编:200040

  收款人:陈佳欣

  附言上请写“退稿费”字样。

  四、作品评审

  1、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纪律等。

  2、评审:通过初评、复评与终评,从来稿中选出入展、获奖作品共100件左右。展览设优秀奖10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优秀奖作者的一方参展非指定内容印章由主办方收藏)。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及入展名单在上海书协微信平台、上海书协官网和上海书协通讯上公布。

  3、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对部分入展作者抽查面试。

  4、非上海书协会员作品入展,具备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1次。

  5、出版《第三届上海市篆刻艺术展作品集》,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一册。

  五、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

  请将投稿作品与登记表同时挂号邮寄或快递至: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上海书协,邮编:200040,电话:52353720,联系人:陈佳欣。请在信封上注明“篆刻展”字样。

  七、其它事宜

  1、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使用权。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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