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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霖画廊杯”天台县第三届书法小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290     更新时间:2021-10-05    截止日期:2021-11-25
  为弘扬天台山文化,建设和合天台,全面展示当代天台书法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艺术进一步繁荣发展,天台县书法家协会和西霖画廊商定于2022年元旦期间举办天台县第三届书法小品展。现将征稿启事有关事项如下:

  一、主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天台县书法家协会

  协办单位:西霖画廊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以浙东唐诗之路天台山诗为主创内容,其他与天台山文化有关的诗词歌赋都在主创内容之列,欢迎自撰相关诗文,离题作品不预入展。

  2、投稿:书法作品请投寄原件。书体、形式不限。尺寸要求:作为书法小品,要突出一个小,因此,各型尺寸规定如下:(1)横幅小品:宽90x高25厘米内;(2)斗方小品:50x50厘米内;(3)条幅小品:高69x宽45厘米内;(4)楹联小品:宽18x高69厘米内;(5)其他形状小品,请提前与主办方协商确定。请严格遵守作品尺寸要求创作,不收长卷、册页。所有作品均无需托裱。

  3、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天台本地公民和天台在外公民及外籍在天台工作、经商的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件数不限。不收参评费。

  4、说明: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篆书、草书请附释文。

  三、展览地点:西霖画廊

  四、作品处理方案:

  1、所有入展作品,由协办方负责装裱,在展出前,主协办方对每件作品进行明码标价,采取边展出边收藏的办法进行,收藏作品待展览结束后领取。所收藏费用,由协办方与作者对半分成。

  2、展览结束后,未被收藏的作品,协办单位如有意收藏的,则向作者支付一定稿酬。

  3、未被收藏的作品,退回给作者,但画框由协办方收回,如作者需要带框的,协办方可适当收取制框成本费。

  五、评审

  由县书协组成本次展览评审小组,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审。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非本会会员入展可作为加入天台县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启事有关事项将在《天台书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推送。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天台县书法家协会。

  五、征稿日期

  本征稿启事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及收件人

  收稿地址:西霖画廊(天台县秀水山庄大门左侧)邮编:317200

  收件人:丁天龙

  电话:13967609605

  移动政府网短号:639605

  天台县书法家协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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