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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荷逐梦墨语迎新”——辽宁省首届青少年书法作品展开始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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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1-11-25    截止日期:2021-12-31
  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全省少年书法教育成果,推动书法普及,促进书法实践,扩大书法艺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基础,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等单位共同举办“新荷逐梦墨语迎新”辽宁省首届青少年书法作品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之声、盘锦市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辽河美术馆、《今夜星空画说名家》栏目组

  学术支持: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媒体支持: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之声、北斗融媒、辽宁文化共享频道、爱奇艺、优酷、腾讯视频、凤凰网、网易、搜狐、香港经济网、艺术头条、今日头条等

  二、组织机构

  1.“辽宁省首届青少年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举办单位的有关成员共同组成。

  2.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在全省范围内聘请有影响的书法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公平、公开、公正的开展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每人限投一件作品。投稿范围全省小学至高中青少年,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书法作品:

  2.1书法:毛笔书法、篆刻、硬笔书法。

  2.2书体:篆书、隶书、草书、行书、楷书。

  2.3内容:诗、词、歌赋及楹联等。

  2.4作品尺寸要求

  2.4.1毛笔作品尺寸要求:四尺整张(138*69cm)四尺单条(138*34cm)作品一律竖幅。

  2.4.2篆刻作品尺寸要求:作品两方印到八方印,印在A4大小宣纸上。

  2.4.3硬笔作品尺寸要求:A3、A4。

  作品内容旨在弘扬我省书法的笔墨精神,集中展示我省青少年书法篆刻创作的最新优秀成果以及中华文化在当代的传承、创新与发展。

  3.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培训)、年级、指导教师、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连同《投稿登记表》一并邮寄,《投稿登记表》附件1。

  四、评审

  1.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组织实施。

  2.评审分A、B、C、D四组,A组为小学低年组(小学1—3年级),B组为小学高年级组(小学4—6年级),C组为初中组,D组为高年组。

  3.评审标准(主题鲜明,内容准确完整,用字规范,无错字、漏字,字迹清晰。讲究笔法传承经典,字体规范,线条流畅,结体端庄。总体风格鲜明,自然和谐。章法浑然一体,布局精巧,赏心悦目)

  五、活动流程

  1、2021年11月12日在辽宁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演播室举行启动仪式

  2、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31日,征集作品;

  3、2022年1月1日至1月2日,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专家组织海选;

  4、2022年1月3日至1月5日,由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专家对进入决赛作者作品进行最终评审;

  5、2022年1月10日,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之声微信公众号公示获奖名单;

  6、辽河美术馆展览具体时间:2022年1月16日至1月26日;

  7、2022年1月份完成作品集成册;

  8、2022年1月份,优秀作品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之声微信公众号及腾讯视频上展示;

  六、奖项设置

  各组评选出金奖5名,证书、奖杯及奖牌

  银奖20名,证书及奖牌

  铜奖50名,证书及奖牌

  优秀奖100名,证书及奖牌

  入选作品若干,证书及奖牌

  优秀指导教师奖,证书(所指导学生获得金银铜任意一奖项的指导教师均颁发此奖项)

  优秀组织单位奖,证书及奖杯

  (一次选送50幅作品以上即有机会获得此奖项)

  七、作者待遇

  1、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牌。

  2、优秀作品奖含优秀作品奖可在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之声微信公众账号展示。

  3、获得优秀作品奖含优秀作品奖以上的作者均可在辽河美术馆进行展出。

  4、获奖者有机会参与电视节目录制。

  5、取得金奖选手可获得辽宁省书法家协会预备会员资格,年满18岁后将转为省书协正式会员。

  6、取得银奖、铜奖选手可获得辽宁省书法家协会预备会员资格一次,取得三次银奖、铜奖者,年满18岁后将转为省书协正式会员。

  八、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1年12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寄时间为准,不受理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铁岭地区参赛作品

  邮寄地址:铁岭市新城区祁连山路幸福湾西门G1-7号门市

  收稿人:铁岭硬笔书协

  联系电话:18004907909(微信同步)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无报名费,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2、入展作品的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印刷、宣传及所有权归举办单位。

  3、参赛作者(或其监护人)需保证参赛作品原创。如有代笔、抄袭等任何侵犯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取消比赛资格,参赛作者(或监护人)须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5、本启事解释权归“新荷逐梦墨语迎新”辽宁省首届青少年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辽宁省首届青少年书法作品展组委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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