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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青未了·山东省青年美术作品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2-02-11    截止日期:2022-05-09
  为纪念中国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辉煌历史和不凡历程,贯彻落实大会上关于新时代的中国青年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山东艺术培青计划”的实施,加大对青年美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引导青年美术家创作出更多体现民族精神、贴近时代要求、有内涵有温度的精品力作,特组织本次展览。现将展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作主题
  创作题材重点围绕庆祝建团百年,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路径,全面展示新时代山东形象,激励广大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内容可反映党对青年和青年工作的关怀、广大青年在党的领导下成长进步的风貌以及共青团团结带领青年投身革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等若干元素。重点推举新观念、新形式的创新,鼓励不拘一格的新实验,贴近时代的脉搏,发现时代的律动。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省青年联合会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山东省青年美术家协会
  支持单位: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三、展览时间
  2022年4月29日-5月9日
  四、展览地点
  山东美术馆
  五、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120件(其中获奖作品30件,入选作品90件)
  六、参展要求
  1.参展作者应为45周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或在山东生活、工作、上学的中国籍青年作者。
  2.展览分为两个组别:分别为山东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组(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和社会青年组(非在校大学生)两组,每组各展出作品60件,其中每组前15件为获奖作品。
  3.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在两组分别进行评审,初评阶段评选作品照片,复评阶段评选原作。
  4.参展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连环画以及综合材料绘画均可。参评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取消参评资格。
  5.参评作者需提供美术作品照片(12寸相片或A4相片纸打印)参加初评,每人限提交1幅作品(2021年1月以后新创作作品),多交无效,不得两组兼报。照片须注明: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画种、出生年月、尺寸、创作年代、联系地址(含邮编)、电话,社会青年组需要注明是否新文艺群体,大学生组需注明学校名称。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6.通过初评的作者按照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寄送地址另行通知。通过复评的作品集中展览,未通过复评的作品退还作者。
  7.本展览不收取参展费用,寄退作品费用自理。
  8.原作需自行装裱、包装、托运并上保险。作品装裱后高度不超过240厘米,宽度不超过200厘米,不许装玻璃。
  9.展览结束后,作品全部退回作者。
  七、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算作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一次。
  2.参展作品在山东美术馆展出,并获得参展证书。
  八、收件时间
  1.山东省高校在校大学生组作品委托团省委学校部及各高校团委统一征稿。
  2.社会青年组作品初评照片收件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4月6日(复评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九、收件地址
  社会青年组初评作品照片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省美协1207,收件人:李岩、张健(收)。邮件需在外包装注明“齐鲁青未了”字样。
  联系电话:0531-68978525
  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十、作品收藏和版权归属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展览结束后,作品退回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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