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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之源·翰墨流芳”全国书法作品邀请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069     更新时间:2022-02-28    截止日期:2022-03-20

汉江之水,源远流长。汉水、汉江,自古以来就是一条滋养文化艺术的河流。在汉江的涛声里,先民们吟唱着“维天有汉”“汉有游女”的古老歌谣;在汉水清流的浸润下,一代代书者蘸浓墨、挥毫写下“衮雪”“玉盆”等闪光文字。位于陕西省西南秦巴群峰间的宁强县,三千里汉江发源于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宁强连续举办五届“汉源笔会”,邀请省内西安及省外北京、江苏、浙江、湖北等地书法名家来宁授课、交流,营造了浓厚的书法艺术氛围,先后有十余人作品参加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兰亭展”等展出活动,同时涌现出大量书法爱好者,曾被《20世纪陕西书法简史》等专著誉为“宁强书法现象”。根据汉中汉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擦亮宁强汉江之源“汉文化”品牌,宁强县委宣传部、宁强县文化和旅游局、宁强县文联在汉中市书法家协会大力支持下策划举办“汉江之源·翰墨流芳”全国书法作品邀请展暨宁强县首届青年书法作品展。

  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汉中市书法家协会
  主办单位:中共宁强县委宣传部
  宁强文化和旅游局
  宁强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宁强县宣传文化中心
  陕西汉江之源景区
  活动组委会由主办、协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活动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邀请陕西省书法院专业书法家组成,负责评审和学术观察工作。
  征稿要求
  (一)投稿范围
  1.全国书法作品邀请展。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海外华人均可自由投稿。
  2.宁强县首届青年书法作品展。年龄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宁强籍及在宁强长住的书法家、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内容。以历代名人写汉江源头诗文为主,相关诗文内容见附件,亦可在《宁强县志·艺文志》(县志网络版可在http://dfz.shaanxi.gov.cn/sqzlk/xbsxz/sxdyl/hzs_16205/nqxz/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网站-方志资料库查阅),书写时应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并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
  2.规格。作品只收书法作品、不收硬笔书法作品,一律为原件,不收复印件。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含6尺),一律为竖式。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作品限投一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说明。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入展作品不退稿,主办方向入展作者发放入展(收藏)证书和纪念品。
  5.信息填写。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是否退稿。
  展览及宣传推广
  (一)活动时间。本次展览拟定于2022年4月下旬结合汉中“油菜花节”系列文旅活动在宁强县汉江源景区布展,并在开展仪式同期举办“汉源笔会”书法笔会等活动(如遇疫情等特殊影响另行通知)。
  (二)宣传推广。汉中市书法家协会及宁强县内文化文艺新媒体平台开辟专栏进行线上展陈。入展作品长期在汉江源景区陈列、或制作摩崖石刻,作为汉江之源重要文化景观。
  (三)作者待遇。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证书、纪念品将在开幕式后9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承办单位向作者邮寄。
  征稿日期及收稿地址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2022年3月20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全国书法作品邀请展
  收稿人:牟君诚
  邮编地址:724400陕西省宁强县宣传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13084888989
  宁强县首届青年书法作品展
  收稿人:王网
  邮编地址:724400陕西省宁强县宣传文化中心
  联系电话:13084899998
  其它事项
  1.所有投稿作品难免在收件拆封等环节中出现对作品的损伤,一律不予赔偿。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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