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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80     更新时间:2022-04-13    截止日期:2022-05-09
  为推动我国书法篆刻艺术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我国书法篆刻艺术创作优秀成果,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书法篆刻艺术精品,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2年9月—10月在天津举办“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一、展览名称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国家画院
  (三)协办单位
  天津美术馆
  (四)艺术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书法篆刻展艺术委员会,负责展览策划、学术咨询、邀请作品作者提名以及参展作品的评选等工作。
  (五)展览办公室
  展览办公室由展览承办、协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展览统筹及相关组织、联络、协调、宣传及参展作品的收退件等工作。
  三、展览时间、地点和规模
  (一)展览时间
  2022年9月至10月(主体展览)
  (二)展览地点
  天津美术馆
  (三)展览规模
  计划展出书法、篆刻作品300件(组)左右,其中书法作品约240件(组),篆刻作品约60件(组)。
  主体展览结束后,将遴选部分作品在京津冀三地举办巡展。
  四、作品要求
  (一)主题要求:
  聚焦时代主题,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心用情抒写人民史诗;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
  (二)其他要求:
  1.申报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书法篆刻作品,参加过各级各类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作品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2.申报作品尺寸等相关要求:
  (1)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180×97cm(六尺整张),以竖式为宜。
  (2)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136×34cm(四尺对裁),要求提供作品印屏,须附印边款两枚。
  (3)参展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装裱。
  五、作品申报与评选
  (一)申报
  1、凡符合参展作品要求的作品,其单位与作者均可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直接向展览办公室申报。
  2、作者须填写《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s://www.mct.gov.cn/),并提交申报作品图片(篆刻作品提交印屏)。申报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初审材料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初评投稿”。
  2022年5月9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表格和作品图片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邮编:10004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宏13161730798,邵若乔13732231299。
  电子邮箱:yishujie13@163.com
  申报材料请标注“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
  (二)初评
  初评工作定于2022年5月进行。
  初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图片资料不退。
  (三)终评
  终评工作定于2022年7月进行。
  所有进入终评的书法作品原作(篆刻作品无需再次寄送印屏),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邮寄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收件地址、联系方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寄送作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展资格。
  作品无需装裱,需注明个人与作品信息(同初评)。送件须妥善包装并购买保险,通过挂号或特快专递邮寄,防止邮寄过程中破损遗失,寄交原作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终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终评落选作品由展览办公室统一退件。
  (四)退件
  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由展览办公室负责统一退件。
  六、作者待遇
  所有参展作品由文化和旅游部颁发证书。
  参展作者获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
  篆刻作品展览集》一册。
  七、其他事项
  (一)参展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作者应保证所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且不侵犯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的任何合法权益。凡因上述事项导致纠纷的,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相关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二)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推广等方面的权利。
  (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八、展览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禹、何佳靓
  联系电话:022-83883309
  附件: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作品申报表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
  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四月
  附件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
  展览申报作品信息表
  编号:(此处由展览办公室填写)
  作品信息
  名称
  种类
  □书法□篆刻
  材质
  创作时间
  尺寸
  (单位:厘米,不含外框,宽×高或高×长×宽)
  参展记录
  (主要填写该作品参加过的全国性展览信息)
  作者信息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件
  □身份证□军官证□其他:证件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手机
  电子邮件
  个人简介
  (150字以内,主要填写学历学位、工作单位及职务、艺术经历等)
  个人声明
  我已阅读、理解并接受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的相关规则要求,申报作品无抄袭、模仿他人作品等知识产权问题,并保证所填事项属实。

  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

http://www.daheart.cn/toutiao/20220323/3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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