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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电视“牡丹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等你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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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80     更新时间:2022-05-10    截止日期:2022-05-15
  为发挥优秀作品的标杆引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创作生产、促进电视艺术繁荣发展,由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浙江省广播电视局、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十二届浙江电视“牡丹奖”电视剧、电视动画片评奖工作启动!
  申报要求往下看
  一、参评作品范围和条件
  全省影视、动漫制作单位出品,且必须在我省立项、申领发行许可证的电视剧、电视动画片作品。
  有劣迹的主创人员及其作品不得参评,单项奖参评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参评作品播出要求
  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播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规定时限内在中央电视台播出过;
  (2)在规定时限内在省级卫视频道播出过;
  (3)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4家省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4)在规定时限内至少在6家地(市)级地面频道播出过;
  (5)在规定时限内在优酷、爱奇艺、腾讯、PPTV等视频网站播出过。
  三、奖项设置
  1.作品奖
  最佳电视剧作品奖、优秀电视剧作品奖、最佳动画片作品奖、优秀动画片作品奖
  2.单项奖
  电视剧优秀编剧、优秀导演、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摄像、优秀美术、优秀制片人
  四、作品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参评登记表》所列内容认真填写,并在封面及申报意见一栏里加盖单位公章。
  2.参评材料报送要求:
  (1)《参评登记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2)完整的电视作品视频全剧集1份,片头片尾完整、音画清晰,分别标明片名和集数,视频图像应没有明显噪点影响图像质量,音频配音清晰,伴音清晰,不影响主配音,声音无抖动。
  (3)电视剧剧照5—10张(JPEG格式,照片必须能够达到画册印刷要求的300DPI分辨率)。
  (4)检查无误后,以上内容统一存储在2.5寸移动硬盘内。
  (5)申报截止时间:5月15日,以寄出邮戳为准。
  3.为宣传和推广评奖成果,组委会对参评作品拥有媒体展播权,可将获奖节目制成光盘,用于非商业利益推介、观摩、学习。对此有疑义者请提出说明,否则,视为默许对此条款的认可。
  五、联系方式
  参评材料请寄送至杭州市拱墅区武林街道建德路9号,浙江省电视艺术家协会506室“牡丹奖”评奖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020757(兼传真)、87161823
  联系人:俞平安李刚
  电子邮箱:2965353308@qq.com

  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均可在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或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gdj.zj.gov.cn)下载。

https://mp.weixin.qq.com/s/IWBqQNMEiNpaws-58w3NR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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