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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南通市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美术类作品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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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740     更新时间:2022-10-05    截止日期:2022-10-30
  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部长会议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良好文艺生态,激发和增强文艺创作活力,繁荣我市文艺精品创作,经研究,举办第四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现将有关美术类作品征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01
  参赛对象
  在南通生活或工作的文艺爱好者,或为南通创作、反映南通元素的通籍文艺爱好者,年龄不限。
  02
  创作要求
  参赛作品要紧中华传统文化、革命历史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精神、抗疫精神、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生动实践等重要主题,立足本地,体现文艺精品创作水平,深刻反映时代要求和人民心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向往。
  1.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时代气息、地域特色和风土人情,讲述地方人文故事、传承地域民俗文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2.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多讲述身边的事情,构思巧妙、以小见大,人物塑造要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
  3.注重观赏性。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避免概念化、说教化,力求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的审美习惯,耐读、耐看、耐听。
  03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拥有合法知识产权。
  2.2021年9月30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创作的,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的新创作品。
  3.类别:含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雕塑、壁画、漆画、漫画、连环画、插图、动漫、艺术设计等画种。
  4.每位作者限报1件作品。
  5.具体细则:
  ①中国画作品原则统一装裱。如果自行装裱和装框,要求平整、结实、整齐、美观。
  ②作品如自行装裱做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
  ③按照全国美展统一要求,此展的中国画不收装轴作品。
  ④油画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240厘米(高)×200厘米(宽)。作品须有内外框,画面背后粘贴作品标签。
  ⑤版画作品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2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⑥水彩粉画作品自行装框后,尺寸不得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如自行装框,可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但不得使用玻璃。
  ⑦雕塑作品尺寸要求最大边在200厘米里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⑧连环画、插图须交一组(4幅),动漫可交截图打印稿。要求统一使用A4彩色打印纸打印,标明页数。
  ⑨壁画须呈交每件作品的打印图片1张,尺寸为A3(297×420mm),图片中包括壁画全景、壁画作品局部或壁画环境等信息。
  ⑩设计作品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至少要有3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有图片说明文字,文件格式统一为Tif 300 dpi。附介绍设计作品的powerpoint文件1份(包括作品图片和说明),精度不低于72dpi。
  04
  报送方式
  1.参赛作品须填写《第四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参赛作品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以下各类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初评通过后电话通知作者提交终评各类材料一式五份),除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不退还。
  2.参赛作品一律在送交作品时按要求清楚、准确地填写作品登记表,同时领取退件通知单(取画凭退件通知单)。
  3.参照全国美展的要求,装裱的作品均不得超过规定尺寸,否则不予参评。
  4.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为准).
  5.送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路5号市美协办公室;收件人:姚春;联系电话:
  05
  奖项设置及评选方法
  (一)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别奖若干,获得国家级常设性文艺奖项的文艺作品和省级赛事活动一等奖次的作品为特别奖,奖金5000元。
  大赛按类别分设等次奖,每个类别奖项如下:
  一等奖2名,奖金4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2000元。
  大赛还设文艺-美术新人奖2名,奖金1000元。
  评选对象是年龄在35周岁以下,活跃在我市文学艺术-美术领域中的优秀文艺人才。须填写《第四届南通文学艺术创作大赛文艺新人奖申报表》(附件2)。已获得文学艺术创作大赛美术新人奖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方法
  本届大赛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工作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初评由市文联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获奖候选作品以及文艺新人候选者以一倍原则设置,进入终评环节。若该类别申报作品未达到获奖作品数的一倍,则减少奖数或合并至相关类别进行评审。终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初评组提交的候选作品进行终评,终评结果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后公布。
  06
  作品宣传
  所有获奖作品将以展览、文艺汇演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在南通发布、掌上南通、江海南通、南通市文联、南通市美术家协会公众号等媒体刊播(发)。特别优秀的作品将报送中央、省宣传文化部门宣传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文艺精品奖励扶持。
  07
  其他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3.主办方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类别及奖项设置。
  4.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南通市委宣传部
  南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南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2年7月12日

http://www.jswyw.com/sb/202008/t20200821_67755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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