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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40     更新时间:2022-10-20    截止日期:2022-11-07
  为进一步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全民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能力,中山市文化馆现组织开展“美丽中山”文旅竞芬芳·书画之雅——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入选作品将组成展览于12月中下旬在中山市文化馆二楼展厅举行首展,具体征稿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主办单位
  中山市文化馆
  协办单位
  中山市工人文化宫
  中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中山市五桂书法院
  支持单位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评选时间
  11月中旬(初评)
  11月下旬(复评)
  征稿事项
  (一)题材要求:
  1、书法作品以反映历代(包括香山时期)本土人情风貌,特别是赞颂中山进入新时代的奋进精神和建设成就的优秀诗词、歌赋、楹联、文句为创作内容,提倡自撰。
  2、中国画作品以描绘中山本土的人文风貌、自然景观,尤其是中山迈进新时代的新精神新成就为创作题材。
  (二)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在中山工作、生活和学习超过一年的公民,海外中山籍人士均可投稿。
  (三)作品种类:符合征集题材的中国画及书法作品。
  (四)作品尺寸:97×180厘米(六尺)以内;仅限竖幅。
  (五)初审投稿要求:参评作品先以图片格式参与初审,须同步报送与作品相关的重要信息,分别为:
  1、参评作者可提交2件电子版作品照片,每幅作品图片像素大于4MB。图片题目请标注:姓名+作品题目+类别+尺寸+联系电话。
  2、每幅参评作品需附上创作导赏简述(从创作手法角度书写,50字以内)。
  3、草书、篆书需附WORD文档释文,有明显脱文或笔误者不予入选。
  以上三项资料整体打包后注明“中山市第三届“香山翰墨情”书画作品展+姓名”,发到中山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部邮箱:whgggfwb@163.com,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作品资料进行初审。
  (六)初审截稿日期:凡有意参评的作者须于2022年11月7日17:30前将初审要求提交的作品图片及重要信息说明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信息缺失的作品,将自动淘汰。
  (七)复评交稿要求:初审入围者由组委会负责通知参评作者参加原作复评。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清楚注明:展览题目+作者姓名+作品题目+作品类别+作品尺寸+联系电话。复评原作需在规定时间内送达,逾期将视为自动弃权参评。入选结果将在中山市文化馆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
  (八)作品装裱:所有参评作品无需装裱,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九)作品退稿:展览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通知作者在指定时间到展出地点领回作品。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760-88263723;
  联系人:曾黎、魏怡晓

  来源:中山市文化馆订阅号

https://mp.weixin.qq.com/s/ks1FXmcd1tZ8RGbZmf1L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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