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画江南、活力浙江”这一省域品牌主题词以其生生不已的内在力量,为展现浙江的独特之美和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迭代升级提供了发展思路。丽水市也以绿水青山滋养生态之美,成果斐然,受人瞩目。
为发动全省油画家坚守文化责任,以“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及宋韵文化为切入口,探索浙江文化的创新呈现、现代表达,助力省文化高地建设。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油画院、浙江省油画家协会、丽水市相关单位共同举办“丽水滋美——浙江省油画作品展”。
展览将通过邀请与征集的方式,用300余件油画作品表现新时代浙江风貌,彰显新时代浙江风采。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油画院、浙江省油画家协会、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莲都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丽水市美术家协会、浙江丽水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理中心、莲都区文广旅体局、丽水市美术馆
协办单位:丽水市油画家协会、丽水油画院、莲都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莲都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莲都区美术家协会、莲都区文化馆、古堰画乡力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以姓氏笔画排序)
名誉主任:许江
主任:余旭红、张妍、杨参军、林莉
副主任:王敏杰、孙苗、常青
秘书长:李莉莎、陈子胄、蔡志蔚
委员:马学文、井士剑、厉靖、叶瑛、邬大勇、孙佩梁、孙景刚、余王波、吴宾、季怀、封治国、赵军、赵辉、柯甫凯、翁诞宪、陶将、章晓明、傅文伟、管建新
展览办公室成员:马志全、孔凡博、李青、吴志猛、陈义丰、陈江洪、单震宇、周蕴智、赵颖鸿、郭建濂、雷建华
展览编辑:朱乐、何宣漫、吴应森、徐方圆、曾玮箐
三、展览安排
时间:2023年4月29日-5月31日
地点:丽水市美术馆、古堰画乡力美术馆、莲都区文化馆
四、展览版块
本次展览拟分为三大版块:1、活力浙江。2、诗画江南。3、宋韵之江。
五、创作要求
(一)参展作品需符合本展览宗旨。
(二)油画作品装框后尺寸,原则上宽和高均不超过2米。
(三)参展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作品,没有参加过历届浙江省油画作品展,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并在浙江省油画家协会公众号上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
六、作品评选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主办单位邀请部分著名画家和理论家组成评委会、监委会,负责作品的评选、监评。
(一)展览评选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作品初评、复评结果在浙江省油画院、浙江省油画家协会等公众号公布。
(二)初评:初评以电子稿方式评选。请作者在2023年3月15日前将作品的电子稿(最多2件),发至zjyouhuajia 163.com。作品图片质量要求可供出版,统一在文件命名中注明以下信息:作者姓名、作品题目、材料、尺寸、年代、参展地区、联系地址、联系号码。
(三)复评:入围作品送原件至丽水美术馆进行复评与学术提名评选。若作品不符合参展要求,将不予展出,待展览结束后一并退件。
七、作品收件
时间:2023年4月下旬
地点:丽水市美术馆
丽水地区建议个人自行送件,其他地区建议集中送件,时间另行通知。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作品名称、尺寸(高cm×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参展地区。
八、作品退件
时间:2023年6月初
地点:丽水市美术馆
丽水地区建议个人自行取件,其他地区建议集中退件,时间另行通知。
九、作者待遇
(一)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油画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学术提名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条件,具备聘任为浙江省油画院画师的一次条件。
(二)该展将评选出50件学术提名作品。学术提名作品、入选作品均由展览组委会颁发证书。
(三)将在展览参展作品中,推荐60-120余件作品参与浙江省文化艺术发展基金创作项目“宋韵·江南——浙江省油画创作工程”。1、项目入选分为画册入选、展览入选与创作工程主创作者(约10名)入选,并颁发相应的省级创作项目证书。2、主创作者入选者可参与项目相关大型活动。3、创作主题:宋韵古今(宋韵文化及其在新时代的体现)、活力浙江、诗画江南等。
(四)拟出版《丽水滋美——浙江省油画作品展作品集》(暂名)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十、其他
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像、录像、宣传及出版发行的权利。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商定。组委会享有对本次展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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