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新疆美术馆、新疆画院及相关院校:
根据《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工作安排,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艺术创作优秀成果,拟定于2023年4月1日在新疆美术馆举办“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新时代优秀美术作品展”。
展览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时代主题,生动展现新时代史诗般的伟大实践,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展现各族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心用情讲好新疆故事;坚持守正创新,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凝聚中华文化共识,坚定文化自信自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现将作品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承办单位
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3.协办单位
新疆美术馆、新疆画院
二、展览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30日
三、展览地点
新疆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美术作品150-200件。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原创美术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多元的风格和生动的表现,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
2.作品形式: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综合材料。
3.作品尺寸: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装框后作品尺寸不超过200×200cm。雕塑作品最大边尺寸在200cm以内,重量在150公斤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超过尺寸和重量请提前申报)
六、作品征集
本次展览采取邀请与征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征集。
1.作品初评征集截稿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上午12点整。投稿需填写《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新时代优秀美术作品展作品信息表》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个人简介(200字以内)、联系电话、详细联系地址、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材质、创作时间,邮件附作品高清电子图片,统一为JPG格式,文件大小5MB-10MB,300dpi,发送展览收件邮箱。
联系人:刘聪聪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庆联系电话:
收件邮箱:
xjmsgyx@163.com(油画、版画、水彩、色粉)
279133401@qq.com(中国画)
312046069@qq.com(综合材料、雕塑)
(邮件题目请标注“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
2.面向疆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评选;
3.所有征集作品,由本次展览组委会组织展览作品评审,进行初评、复评,最终确定参展作品。
七、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作品奖奖项。所有参展作品由组委会颁发证书。
1.初评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
2.初评结果将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并以电话通知。
3.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作品复评结果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并以电话通知。
七、展览费用
参展作品的送展费用(原作送展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用)由作者本人承担。
展览结束后,参展作品由展览主办方负责退回作者,所有作品的退件费用由展览主办方负责。
八、主办方权利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首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新时代优秀美术作品展作品信息表》,点击推送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https://mp.weixin.qq.com/s/ibakI9siJh4KrX54_hbKx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