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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4-12    截止日期:2023-06-10
  为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全面展示当前重庆书法艺术最新成就,更好地发现书法人才,培养书法新人,促进全市书法人才综合实力的全面提升,决定于2023年9月在渝北区举办重庆市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渝北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重庆市渝北区碧津美术馆、重庆市渝北区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展览组委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和主、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依据相关规定组成专家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评审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碧津美术馆
  五、展览时间及地点:2023年9月在渝北区举行展览开幕式。
  六、书写内容
  本次展览书写内容原则上以吟咏重庆及渝北区的诗、文、联为主,也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名言名句、古诗、文、联等。
  七、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具有重庆市户籍或在渝工作、生活3年以上的书法篆刻工作者及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参加,各区县书协也可以统一组稿投递,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八、投稿要求
  1.本次展览免收参评费。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作品一律以竖式为限,规格不得超过6尺(180cm×97cm)整纸,篆刻作品四至八方,附边款,不符合尺寸要求、作品托裱者不予评选。
  3.请认真填写《投稿登记表》,无登记表作品不予评审。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组委会办公室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提倡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九、评审
  1.由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抽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参展作品220件(其中含优秀奖作品20件)。
  2.本次展览设立优秀奖20名(艺、文俱佳者优先),每名奖金2000元,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十、作者待遇
  1.获得优秀奖的作者颁发奖金、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编印《重庆市第十二届书法篆刻展作品集》,赠送获奖、入展作者每人一册。
  3.非重庆市书协会员的作者获奖一次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展作者即具备加入重庆市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4.本次展览获奖作者奖金、入展证书、作品集由承办方负责发放。
  十一、其它事项
  1.严查作弊行为,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问题,经组委会核实,取消获奖、入展资格。
  2.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作品及著作权的处理权归承办方。来稿必须符合本次展览征稿启事要求。所有作品主办单位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的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4.本次展览活动解释权归重庆市书法家协会。
  十二、收稿信息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31号(碧津公园内)(信封上请注明“市十二届书法展”字样)。
  邮编:401120
  收稿人:罗林涛
  电话: 
  附件:重庆市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重庆市第十二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组委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

https://mp.weixin.qq.com/s/SoDBSSRjW2shjkNbYZed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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