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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征稿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10     更新时间:2023-04-13    截止日期:2023-09-15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全面展示福建省花鸟画创作成就和实力,进一步提升精品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福建省美术创作的高质量发展,拟举办第三届“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省美协花鸟画艺委会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书画院
  厦门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王秋梅
  主任:王来文陈影
  常务副主任:赵胜利
  副主任:张立平王鹏飞胡益通
  秘书长:梁星林永潮
  副秘书长:黄雪芳朱卫新
  委员:孙建青邓伯元汤琳南张贤明林任菁
  三、评选委员会:
  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取专家组成
  四、展览日期:2023年10月下旬
  五、展览地点:厦门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200件
  七、参展要求:
  1.具有本省身份证及在本省生活、工作、学习的年满18周岁的美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2.尺寸:作品统一四尺或六尺整张(竖幅)
  3.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美协;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3753176,信封备注: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和顺丰快递寄送。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4.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复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原作收件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9月15日止,原作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山东路13号,联系电话:杨老师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6.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或丢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作者待遇:
  1.本次展览设入选200件。其中前80件作品为入会资格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条件。
  2.画展将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4.画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3月7日
  附件:
  “花香鸟语——福建省花鸟画大展”
  初评作品登记表
  (为避免信息识别错误,表格严禁手写,
  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贴于作品照片背面,不接收手写该表格的作品)
  姓名
  [以身份证为准]
  作品名称
  [与画面相同,请加书名号:《》]
  尺寸
  [高*宽,单位cm]
  详细联系地址
  [需注明省、市(县、区)及详细街道(路、小区)及门牌号]
  邮编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https://mp.weixin.qq.com/s/RbZjZZHuUZkPxxOa3HIR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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