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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征稿|岭南美术馆征集美术作品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70     更新时间:2023-04-15    截止日期:2023-05-26
  4月14日,岭南美术馆发出倡议,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具有岭南特色、岭南风格的各历史时期及现当代美术类作品,以进一步丰富馆藏藏品体系。
  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艺事业呈现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为充分彰显文艺新作为新气象新高度,活化利用岭南美术馆丰富馆藏资源,助力东莞文艺高质量发展,在开馆15周年的重要时间节点上,岭南美术馆策划举办“春到南粤——岭南美术馆开馆15周年藏品汇报展”,希望通过展出一批馆藏精品,体现东莞和岭南的艺术变迁与当代面貌。展览计划于5月下旬亮相。
  一、征集门类
  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漆画、插图、连环画、综合材料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等美术作品。
  二、征集范围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书协或摄协主办的专题展览中的入选作品。
  (二)不同历史时期有重大影响的国内艺术名家作品及民间收藏的珍贵作品。
  (三)当代具有潜力的中青年艺术家作品。
  (四)莞籍或在东莞有重要美术活动的现当代著名艺术家的优秀作品。
  三、作品条件
  征集作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入选省级以上展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协、书协、摄协主办的专业展览或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摄协主办的专业展览)的原作,对获奖作品或全国性展览入选作品优先考虑收藏。
  (二)其他有重要文献和艺术价值的作品。
  四、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鼓励社会团体、个人无偿捐赠。经专家组鉴定评估,确定收藏的捐赠作品,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和捐赠荣誉证书。捐赠作品将由岭南美术馆予以收藏。
  五、征集要求
  (一)必须保证作品为原件,藏品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对作品、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应征者需要提供作品入展、获奖情况和创作过程说明。
  (三)应征者需要提供作者简介。
  (四)应征者提供的作品信息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作品,在未收到我院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作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五)应征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岭南美术馆开馆15周年征集美术作品意向信息表》至指定邮箱(lnmsg@qq.com),岭南美术馆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初选,入选后通知应征者出具实物,经鉴定、评估后商定征集事宜,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作品,按照合法程序退还,提交信息材料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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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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