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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70     更新时间:2023-05-11    截止日期:2023-05-20
  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指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坚持以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庚续中华文脉、培养“德美双馨”青少年为根本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将举办第七届“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
  本届比赛的主题是“新时代·新希望·新梦想”。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更是民族的未来,是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见证者,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践行者。大展旨在引导青少年感受我们伟大的祖国取得的成就,以自己的独特的视角,通过书法和绘画等艺术形式来表达生活中和心中的真善美,用一幅幅美丽的画卷浸润青少年的身心,以激发青少年心怀理想和抱负,争做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
  现将活动方案发予各单位,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坚持师生自愿参加的原则,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附件:关于举办第七届“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的方案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
  2022年1月19日
  附件:
  关于举办第七届“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的方案
  上下滑动查看内容
  2022年9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正式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44项。其中,第43项竞赛项目为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主办的“希望颂——全国青少年书画艺术大展”,为把这一活动打造成全国青少年书画类“全国性、权威性、公益性”品牌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希望颂大展”以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庚续中华文脉、培养“德美双馨”青少年为根本目标,以“积累资源、打造品牌”为总体方向,为全国青少年搭建一个展示书画艺术成就、加强书画艺术交流、培养书画艺术人才、提高书画艺术素质的大舞台,影响和带动青少年书法艺术的蓬勃发展。
  二、组织架构
  1、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主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
  3、支持单位:(全国)教育书画协会、中国文字博物馆、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圆梦专项基金
  4、承办单位:中文天泽(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5、协办单位: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东方青少儿艺术工作委员会
  5、专家团队:
  沈鹏龙瑞言恭达孙克郭怡孮张荣庆
  张飙郭石夫赵树栋李多宽张鸿飞田黎明
  董浩田忠利聂承兴邵戈冯克坚张金玲
  郭晓光沉浮陈可之傅志刚袁卫平张习武
  冯宝麟王曙章范水于沁闫明北海
  何济洲韩绍先杨晓辉欧阳军郑贵朱育
  三、大展主题:新时代·新生活·新梦想
  四、征稿对象
  本届大展面向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龄段少年儿童,按照年级分为小学低年级组(6~9岁组)、小学高年级组(10~12岁组)、初中组、高中组。
  五、征稿类别
  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中国画、水彩、油画、素描、漫画
  六、作品规格及版权
  (一)作品规格
  (1)软笔书法作品四尺对裁或四尺三裁,竖幅;
  (2)硬笔书法作品A4大小,竖幅;
  (3)国画作品四尺对裁或四尺三裁,竖幅;
  (4)其它画种不超过40×60厘米。
  (二)作品版权
  (1)来稿不退,参赛作品版权归属大赛全国组委会所有,有权保留作品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出、宣传、出版、制作衍生品、拍卖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参赛者必须保证参赛作品为本人创作,如查出非本人创作作品参赛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提交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或第三方机构的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作品或参赛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七、征稿及评审流程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阶段,2022年12月至5月20日在“希望颂大展”官方微信公众号、官网上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评审阶段,2023年5月20日至7月分别进行省级评审、全国评审。获省内一、二、三等奖作者进入全国评审。
  第三阶段:2023年7月至8月,颁奖、展览、寄送证书等。
  八、投稿方式
  (一)团体投稿方式:进入“希望颂”官网,按要求进行团体登记注册,添加相关指导教师,获得团体专属二维码,学员扫码报名。
  (二)个人投稿方式:关注“希望颂大展”微信公众号,按要求进行登记投稿。
  九、作品寄送
  在各省完成省级评审或省赛活动后,一等奖获得者需寄送获奖原作至省组委会,由省组委会整理归类后寄送至全国组委会审核。
  十、作品评审
  (一)评审原则:作品评选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求作品符合比赛主题,有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鼓励青少年表达自己真实的感悟;发挥天性;鼓励有创意的表现方式。
  (二)评审形式:各省指定组织机构根据相关要求,组织推荐本地区专家,经比赛组委会审核确认,组建本地区专家组,开展评审工作。指定组织机构将地区评审结果报全国组委会,复核审查通过后的参赛作品获得参加全国终评资格。全国组委会专家委员会组织专家,按照评审规则对作品进行终评。
  十一、奖项比例及奖励办法
  (一)学生奖项设置
  获奖比例约为:希望之星奖(特等奖)1%以下;特长奖(一等奖)5%~10%;优秀奖(二等奖)10%~20%;进步奖(三等奖)20%~30%;鼓励奖10~20%。省赛不产生希望之星奖(特等奖),特等奖在国赛一等奖中择优产生。
  (二)团体奖项设置
  组委会特设优秀团体单位奖若干,向获奖团体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团体单位获奖条件:有600名以上学生参赛的团体单位,可获得优秀团体单位奖。
  (三)指导教师奖项设置
  组委会特设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向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教师获奖条件如下:
  1.优秀指导教师一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一等奖或以上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10名;
  2.优秀指导教师二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二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10名;
  3.优秀指导教师三等奖:每名教师至少辅导20名学生参赛,参赛学生中有三等奖获得者,总获奖学生不低于10名;
  备注:所有省一等奖作品原件须按要求邮寄至各省组委会,由各省组委会整理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凡不按要求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教师荣誉证书按最高奖项发放,不重复发放。
  (四)优秀指定组织机构奖项设置
  组委会特设优秀指定组织机构奖,对征稿任务和地区承办任务完成的圆满的指定组织机构颁发“优秀指定组织机构奖”荣誉证书。
  (五)特殊贡献奖项设置
  组委会特设特殊贡献奖,对主办单位或“希望颂”大展有特殊贡献的机构或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荣誉牌匾。
  十二、证书
  省赛奖项电子证书自行下载,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全国赛免费提供电子和纸质获奖证书(需在规定时间内申领),纸质证书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印制,下发到各省组委会,可自行到各地组委会领取证书,如无法自取需由组委会邮寄的,则采取自愿委托组委会邮寄服务的方式进行寄出,具体服务咨询当地组委会。
  注:自取证书需作者本人或亲属携带作者身份证前来领取,不能授权他人代取,证书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
  十三、结果公布
  活动结果将通过“希望颂”官方网站和“希望颂大展”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十四、费用说明
  本届比赛坚持公益性,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做到“零收费”。
  十五、后续延展
  “希望颂”大展结束后组委会将策划组织系列延展性美育活动,或指导各地赛事承办单位开展本地区的延展性美育活动。请关注官微“希望颂”了解详情,具体情况以比赛组委会发布的活动通知为准。此系列活动实行自愿原则,不强制学生参与。
  十六、组委会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10-66112554、010-66114525
  移动电话:欧阳老师、邬老师

  邮箱:xiwangsong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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