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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古出新——南京市第四届临书作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210     更新时间:2023-06-07    截止日期:2023-09-20
  为深化南京市书法家对中华优秀传统书法经典的学习和研究,鼓励书法工作者根植传统、尊崇经典,提高书法创作的综合实力,促进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南京市书法家协会与南京市高淳区文联拟于10月下旬(暂定)联合举办鉴古出新——南京市第四届临书作品展。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南京市高淳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高淳区书法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凡南京籍或年满十八周岁在南京生活、工作、学习的书法家与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作品要求
  (1)临摹(含篆刻)作品。
  (2)内容要求:临摹历代经典书法碑帖及篆刻,投稿时附上所临作复印件。临写作品时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3)规格:书体不限,作品一律为竖式。尺寸为六尺整张以内(高不超过180cm、宽不超过97cm)。限于场地,本次展览不收手卷、册页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篆刻作品:临摹印稿5-8方(须有2个以上边款),自行题签,分别粘贴在不大于四尺对开(或四尺三开)的宣纸印屏上。
  (5)书写材料: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料,如因投稿纸张、墨汁等质量原因出现装裱问题责任自负。
  四、投稿方式
  采取送稿或邮寄方式,信封或外包装上注明“南京临书展”字样。
  五、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可根据自己的专长选择最擅长的书体临摹一件,一次寄出,不接收第二次寄出作品。
  六、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手机)、作品书体、临摹作品名称。若无以上信息或字迹不清视为无效稿件。
  七、相关费用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八、作品评审
  (1)由南京市法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本次展览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公正评审。评审初步定于2023年9月下旬举行。
  (2)本次评审设初评、复评、终评等环节,拟评选入展作品100件,入选作品200件,获奖作品10件,获奖提名作品10件。
  (3)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临摹水平兼及对碑帖、篆刻的化解能力。作品不鼓励制作,凡在形式制作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九、展出时间
  展览拟于2023年10月下旬(暂定)在高淳区博物馆举行。
  十、作者待遇
  (1)展览开幕时向每位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未参加开幕式的作者以及入选作者,展后以到付的形式寄送作品集。
  (2)非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的入展作品,即可作为申请加入南京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
  十一、截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9月20日结束,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十二、收稿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四条巷12号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小蔡(微信同号)
  十三、退稿办法
  本次展览原则上不退稿,如需退稿,请在展览结束后1个月内到市书法家协会自取,需要自取的请在作品背面写上退稿自取字样,过时不取视为交由市书法家协会处理;或采用邮费到付的方式退稿。
  十四、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要求。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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