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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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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10     更新时间:2023-07-20    截止日期:2023-09-23
  为推动新疆书法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展示近年来书法篆刻艺术的优秀成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新疆书法家协会拟定于2023年11月举办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
  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坚持公平、公正、阳光、干净的评审原则,不断推出精品和人才,引导广大书法家和书法工作者坚定文化自信,承续中华文脉,把握时代脉搏,陶铸时代审美,努力攀登艺术高峰。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新疆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组委会由主、承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委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依据《新疆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监审委员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审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监审工作。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
  户籍在新疆或长期在新疆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自由投稿。
  2、作品要求
  (1)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2)作品内容:
  本次展览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作品规格: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篆刻两个部分。
  书法部分: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尺寸为6尺整张(高180cm,宽96cm)以内,一律为竖式。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高138cm,宽69cm)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为高35cm以内,长度248cm以内。册页作品成品尺寸每页高宽不超过40cm,正文页数为5—12开(10—24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一般不超过入展总数的百分之六。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篆刻部分: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已入展过新疆书协主办展览的印稿不得再次投稿,一经查出将取消入展资格。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限投1件。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
  4、费用及退稿: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所有作品一律退稿。
  退稿方式:
  (1)作者本人到协会领取或委托他人带领。
  (2)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注明“退稿到付”字样,协会在展览结束后,通过邮政快递采用到付的方式将作品邮寄给作者。姓名和通讯地址等邮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准确导致邮寄不能到达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收稿及评审期间,新疆书协会认真对待每件投稿作品,但作品历经拆封、登记、悬挂、摆放等环节,难免会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请投稿作者理解。作者一经投稿,视同认可本条约定。
  5、填写信息
  (1)请在投稿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是否退稿到付、是否为新疆书协会员。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也可下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本次展览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绢类除外)。为确保展览装裱效果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新疆书法家协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流程、评审守则以及违规处理办法。
  2、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定于2023年10月进行,拟设入展作品180件左右,入选作品60件左右,入展和入选件数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3、评审时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的审查,同时着意发现笔墨与文辞兼善、两者和谐统一的作品。在同等书写水平下,优先选择自撰类作品。
  4、评审主要考察作者的创作水准,不鼓励过度装饰制作。凡在形式上过度拼接粘贴、染色做旧、故意涂抹等,该类作品在评审中将会受到减分影响。
  5、本次展览实行高比率抽查面试考核,采用计分制,在综合考量被抽查作者创作水平的同时,严查代笔、代刻、抄袭、临摹、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行为。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3年11月初在乌鲁木齐市举行,届时将展出入展作品180件左右。
  六、出版
  出版《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向入展作者赠送本展览作品集1本。
  3、非会员作品入展或入选,其作者具备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八、征稿日期
  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2023年9月23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九、收稿地址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716号新疆书法家协会
  邮编:830000
  收件人:刘鹏、汪托霞
  联系电话:0991——4514539
  十、其它事项
  1、为维护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疆书协将加大对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举报长期有效。凡发现以上违规行为,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新疆书协主办的任何展览、取消其会员资格等。新疆书协将及时在协会网络平台发布相关处理情况通报。
  2、主办单位对入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3、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4、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新疆书法家协会。
  附件一: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doc
  新疆第六届书法篆刻展览投稿登记表.docx
  新疆书法家协会

  2023年6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HDIoKTM3DYkVM7ijJvC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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