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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邯郸市“邯职杯”书画作品展的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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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50     更新时间:2023-07-24    截止日期:2023-08-14
  邯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举办邯郸市“邯职杯”书画作品展的征稿启事
  为聚焦举旗帜、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履行立德树人使命,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时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邯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将共同举办邯郸市“邯职杯”书画作品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展览分两个板块,突出不同主题。
  (一)书法展览主题:“书香馨校园翰墨扬清风”邯郸市“邯职杯”廉政文化主题书法作品展。
  (二)美术展览主题:邯郸市“邯职杯”核心价值观主题中国画作品展。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邯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邯郸市书法家协会、邯郸市美术家协会、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
  三、征稿内容及要求
  (一)“书香馨校园翰墨扬清风”邯郸市“邯职杯”廉政文化主题书法作品展
  1、投稿范围: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广大书法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投稿作品不限书体。
  3、作品形式:四尺整张(竖幅),68×136厘米,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4、作品内容:围绕廉政文化主题,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投稿作者可自撰书写与廉政文化相关的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与廉政文化相关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附作品释文),书写内容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要保持内容的相对连贯与完整性。投稿作者须遵守《民法典》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5、投稿数量:每位作者限投作品1件,投稿作品请选择优质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6、填写信息: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随作品一并寄出。
  7、限于人力,所有投稿作品均不退稿。
  (二)邯郸市“邯职杯”核心价值观主题中国画作品展
  1、投稿范围: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广大美术工作者、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
  2、作品主题:围绕核心价值观主题,作品风格、题材、样式不限。
  3、创作年限:参评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新创作的中国画作品。
  4、尺幅要求:所有作品尺幅为四尺整张竖幅(68cm*136cm),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
  5、评选过程:
  (1)初评:参评作者需提供高清作品照片(10寸)参加初评,照片背面粘贴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每位投稿作者限交1张作品照片,多交者不予参评,谢绝寄送原作。
  初评资料(初评资料不退)请于2023年8月8日前寄至: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141号,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南门门岗。联系人:张健电话:15100098880,邮编:056001。
  (2)复评:初评结果公布后,组委会人员电话通知入选作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原件寄送至收件地点,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寄送作品须与初评照片一致,背面粘贴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作品经评委会复评确认后展出。
  6、注意事项: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原件,严禁抄袭或仿真印刷,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将由作者负责,展览组委会取消违规作者的参展资格。
  7、复评作品请于2023年8月14日之前寄至(以送达为准)初评地址。
  四、作者待遇
  书法作品展、中国画作品展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展作者奖90名。各展出作品100件,共计200件。
  1、向获奖作者发放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入展作品给予200元的奖励,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由主办方收藏。
  2、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可作为加入邯郸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美术作品入展作者可具备加入邯郸市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一次。
  3、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每位参展作者获赠“参展作品集”一册。
  五、展出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8日
  地点:邯郸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展览厅)
  规模:展出书法作品100件、美术作品100件
  六、征稿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8月14日截稿,以送达为准。
  七、投稿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141号,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南门门岗。联系人:张健电话: 邮编:056001。
  八、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凡涉嫌抄袭他人作品及假冒画种仿真印刷作品一律取消参评、参展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凡有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需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本通知如有未尽事项,由主办方负责解释和协商处理,如有其它安排和变化另行通知,相关内容以另发的后续通知为准并执行。
  邯郸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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