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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佳木斯市美术作品双年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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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10     更新时间:2023-09-09    截止日期:2023-11-15
  一、展览主旨
  推动文化自信自强,繁荣美术创作,以优秀的艺术作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好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二、展览名称
  第三届佳木斯市美术作品双年展
  三、展览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
  四、展览地点
  佳木斯市文化艺术中心(杏林湖公园八角楼)
  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美术馆
  五、办展单位
  主办
  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共佳木斯市委宣传部
  承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佳木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
  佳木斯市美术家协会
  佳木斯大学美术学院
  佳木斯市文化艺术中心
  六、组委会
  顾问
  马新
  名誉主任
  赵云龙王艳颖
  主任
  石正军刘珊珊
  副主任
  杨子勋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思尧王相生王晓东王海玲
  王啸王敬祥卢云亭白雪飞
  刘学明刘新国吴广生邱继东
  姚宝山赵玉琢徐景峰贾永安
  韩春雨谭崑
  办公室主任
  邱继东
  七、评选委员会
  初评由佳木斯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复评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评审。
  八、作者身份要求
  面向省内美术工作者征稿,投稿时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生活、学习。
  九、作品要求
  1.凡未参加过省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
  2.作品须是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任何权益,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及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纠纷和责任由作者自负。
  3.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风格、形式不限。
  4.征稿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连环画。
  5.尺寸要求:
  (1)绘画类: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m×2m。其中,连环画作品8至10幅,每幅作品不小于30cm×40cm,不大于40cm×50cm。
  (2)雕塑: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m,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150Kg。
  十、作品评审
  (一)初评
  1.每人限投1件作品参评,投稿作者需提供作品电子版图片,电子版图片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高清晰度画质,像素至少在10MB以上,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单位:厘米)。
  2.投稿邮箱:
  jmsmx2023@163.com
  3.投稿时间:
  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4.初评收件联系人:
  王梦昭
  田闽焓
  5.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同时在黑龙江文艺网、佳木斯市文联与佳木斯市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复评
  1.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参展作品进行完整装裱,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作者姓名、地址、电话;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单位:厘米)。装裱、邮寄等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作者须严格按照征稿通知的作品尺寸要求送稿,如超尺寸,组委会有权拒收。
  3.复评作品收件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另行通知。
  4.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一、作品评选及待遇
  1.展览拟评选出金奖作品2件、银奖作品4件、铜奖作品8件、优秀奖作品20件、入选作品100件。特邀作品由组委会提名产生。
  2.获奖及入选作品均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与佳木斯市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3.展览期间拟举办开幕式、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展览组委会将邀请参展作者参加。
  十二、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第三届佳木斯市美术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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