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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长丰县“清‘丰’杯”廉洁文化主题书画作品展览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20     更新时间:2023-11-16    截止日期:2023-11-30
  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实施文化养廉工程,营造和弘扬崇德尚廉、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涵养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清廉文化,持续增强廉洁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奋力打造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助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打造清廉长丰的若干举措》文件部署,特举办首届长丰县“清‘丰’杯”廉洁文化主题书画作品展览。现面向全县征稿。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长丰县纪委监委
  中共长丰县委宣传部
  长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长丰县政协书画院
  长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中心
  长丰县书法家协会
  长丰县美术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年满18周岁以上的长丰县籍,以及在长丰工作、生活的书画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创作内容:创作应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清廉长丰建设实践和成果、读书学习、勤政爱民等主题相关,书写内容可以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先贤名言警句、标语、诗词、楹联、文赋等,书写时应使用权威版本,保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落款处应注明内容出处。提倡内容自撰,文白均可,体裁不限。绘画内容可以是古今清正廉洁、勤政爱民模范及其事迹、我县的优秀典型人物、廉洁文化阵地风光、工作成果等。不符合主题不予参评。投稿者应遵守《民法典》《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若因书写内容或形式产生著作权、名誉权等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绘画作品以国画为宜,请投寄书画作品原件,尺寸为四尺整张(138*69CM)以内,四尺三开(69*46CM)以上,横竖式均可,每位作者书画各限投一件。不收其他尺寸作品,不符合尺寸及要求者不予评选。增强精品意识,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字法正误检查。所有作品来稿时请附释文,请勿装裱和胶膜复背。
  3.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书体、作品名称、内容是否自撰。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清廉长丰”主题书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等随作品一并寄出。非长丰户籍及在长丰工作人员,在长丰生活人员需提供居住相关证明复印件。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快递日期为准。不收逾期投稿作品。
  五、收稿地址
  书法作品收件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步行街三友画廊,收件人:李家友,
  美术作品收件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阳光艺校,收件人:李虎,
  六、评选和展览
  1.征稿截止后,组委会组织评委、监委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选出入展作品若干件。
  2.评审结果在幸福长丰、长丰文联公众号及《长丰》等媒体上公示一周。凡发现代笔或临摹、抄袭他人作品,取消入展资格,并将在相关媒体上通报。
  3.公示期间,凡有异议者,经面试确认,非本人创作者将取消其入展资格。
  4.拟于2023年12月举行展览开幕式。
  七、评奖及待遇
  1.入展作品不退稿,入展作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创作补助,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主办方对入展作品有展览、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收藏、赠与等权利。
  3.非县书协、县美协会员的作者(长期生活、工作、学习在长丰的投稿作者),入展可作为加入协会条件。
  八、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首届长丰县“清‘丰’杯”廉洁文化主题
  书画作品展览组委会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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