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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韵•芳华”新疆第四届女书家书法作品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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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4710     更新时间:2024-01-24    截止日期:2024-02-15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传统文化力量,全面展示全疆女书法家的艺术水平和巾帼风采,推动新疆书法事业的繁荣发展。在2024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特举办“墨韵·芳华”新疆第四届女书家书法作品展。现将有关征稿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
  乌鲁木齐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新疆书法家协会
  2.承办单位:
  新疆书协女书家工作委员会
  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
  乌鲁木齐书画院(乌鲁木齐市美术馆)
  二、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
  面向全疆女书家征稿
  2.作品要求
  (1)征稿范围:书法作品(软笔)
  (2)内容要求:
  秉持“植根传统,鼓励创新,艺文兼备,多样包容”的创作理念,彰显中华美学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的作品。提倡投稿作者自撰书写内容,文白均可,内容要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不限。亦可书写健康向上的古今诗文。书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书写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写上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尤其提倡书写赞美大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风土人情等方面的诗词。投稿作者应当遵守《民法总则》与《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或形式等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
  书法作品请投寄作品原件,书体不限,尺寸为四尺整张(高度138cm,宽度69cm),一律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填写信息
  (1)请在书法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作品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请一律附释文。
  (2)每人限投1—2幅作品,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投稿作者,请认真填写《“墨韵•芳华”新疆第四届女书家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信息不完整及信息不一致者,作品将无法进行评审。
  4.书写材料
  为便于评审、装裱和展示,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张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装裱托膜。
  三、评审
  1.成立评委会,本着“艺术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
  2.投稿作品必须由本人独立完成,非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请勿一稿多投。以上一经发现,取消入展资格。
  四、入展作者待遇
  1.向入展者颁发证书。
  2.作品入展即具备加入新疆书法家协会、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的入会条件之一。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2月15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拒收逾期投稿作品。
  六、其他事项
  作品的所有权、出版权归属乌鲁木齐市书法家协会,凡投稿者均视为认可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作品展出后退还原稿(退稿费用自理);因人力有限,未入展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七、投稿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恒福大厦A20一7号
  收件人:贾文君
  联系电话:
  附件:“墨韵·芳华”新疆第四届女书家书法作品展投稿登记表
  附件:“墨韵•芳华”新疆第四届女书家作品展征稿启事.docx
  新疆书法家协会

  2024年1月23日

https://mp.weixin.qq.com/s/8qnxyJvz9xVcLOrAMn1r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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