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征集信息 > 字画展 书法 篆刻 绘画 美术 书画征集
“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60     更新时间:2024-04-03    截止日期:2024-04-12
  各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自治区相关院校:
  根据《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总体方案》工作安排,为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艺术繁荣发展,充分展示近年来全区艺术创作优秀成果,定于2024年4月20日在新疆美术馆举办“第二届新疆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展”。
  本届展览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以提升文化艺术节美术作品系列展的引领力、凝聚力、塑造力和辐射力为目的,展示新创作、研究新动态、检阅新成果。让文化艺术联动城市、联动生活,呈现新疆山水人文的看点、亮点、特点;展示新时代文艺工作者的精神追求和时代风采;探寻艺术语言和艺术形态新的视觉边界;促进新疆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使第二届文化艺术节美术展览部分成为大众参与、全民共享、群星闪耀的视觉盛宴。
  现将作品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新疆画院、新疆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
  2024年4月20日—6月10日
  三、展览地点
  新疆美术馆
  四、展览规模
  美术作品展览140件左右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作品应为近3年以来原创美术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践行新时代党的文艺方针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多元的风格和生动的表现,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
  2、作品形式: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作品、壁画、连环画、水彩、水粉、综合材料。
  六、作品征集
  1、作品征集截稿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下午19点整,以收到时间为准;
  2、面向疆内公开征集原创作品。每名作者限投一件(含合作),多投、重复投稿及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3、非本地户口投稿需提供在疆学校或单位工作证明;
  4、所有征集作品,由本届评审委员会评审。。
  (详情请查看附件1)
  七、作品评选
  本次展览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作品奖。所有参展作品由主办方颁发证书。(特邀作品、评委作品不参与评奖)
  1、评审时间为2024年4月14日。
  2、评审结果将在新疆画院、新疆美术馆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3、投稿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附件2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
  八、展览费用
  参展作品的送件、退件费用(运输费、保险费、装裱费)由作者本人承担。特邀作品、评委作品的送展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九、主办方权利
  主办方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主办方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凡送作品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联系人:李鹰
  电话: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https://mp.weixin.qq.com/s/8yQPB0lIE73rlDPjM24x7g


威客码头 征集论坛
  • 论坛精华
  • 顶尖文案
  • 经典设计
  • 综合荟萃
  • 资讯聚焦



征集推荐 进入征集大全
截止提醒 进入倒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