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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鸟语——第四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横幅作品)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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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10     更新时间:2024-04-16    截止日期:2024-08-25
  为全面展示近年来福建省花鸟画创作成就和实力,进一步提升精品意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福建省美术创作的高质量发展,拟举办花香鸟语——第四届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福建省美协花鸟画艺委会
  厦门市美术家协会
  厦门书画院
  厦门市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主任:王来文陈影
  常务副主任:吕承坚陈金华
  副主任:王鹏飞胡益通
  秘书长:林永潮陈蓉
  副秘书长:黄雪芳朱卫新
  委员:
  孙健青邓伯元汤琳南
  张贤明林任菁
  三、评选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的监督下组成评审委员会,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特设立“监审委员会”。复评作品经公示无异议,确定出获奖及入选作品名单。
  四、展览日期:
  2024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五、展览地点:厦门市美术馆
  六、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160件
  七、参展要求:
  1.具有本省身份证及在本省生活、工作、学习的年满18周岁的美术工作者均可参加。
  2.为适应时代审美趋势,探索横幅式花鸟画创作,本次展览的作品统一为横幅作品。尺寸要求:作品长、宽均不超过2米。
  3.作品创作时间:2023年下半年至2024年期间创作的作品均可参展。
  4.初评:送展作者需提供10寸作品照片1张,一人仅限投稿1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乌山西路11号省美协;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联系电话:0591-83772765,信封备注:福建省花鸟画大展。邮寄照片请用邮政EMS和顺丰快递寄送。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5.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复评入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作品名、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原作收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16日,原作收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龙山东路13号楼102室,邮编:361000,收件人:杨丽莹,联系电话:
  6.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取消其参展资格。
  7.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破损,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作品待遇:
  1.本次展览设入选作品160件。其中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40名,其余为入选作品。获奖作品的具备加入省美协会员为一次条件,计1分,入选作品为半次条件,计0.5分。
  2.画展将印制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1本。
  3.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4.画展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对本通知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十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福建省美协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608,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72765。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厦门市文联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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