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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书法作品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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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074     更新时间:2024-04-25    截止日期:2024-06-20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推动青少年书法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现和培养书法艺术新苗,为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展示才艺提供平台。内蒙古书法家协会和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书法作品展。
  展览征稿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书法家协会
  鄂尔多斯文圣锦枫书法培训学校
  呼和浩特市墨庐青少年书画院
  呼和浩特市美缘书法培训学校
  二、征稿对象
  凡是内蒙古自治区在校中小学生、大中专院校学生、研究生,均可通过集体组织或个人的方式进行投稿。
  三、征稿作品要求
  创作内容为课内外所学的名言佳句、积极向上的诗词歌赋,以及歌颂祖国、歌颂党的优秀文字均可。
  具体要求如下:
  1、投稿作品蒙古文、汉文书法,篆刻均可,系本人精心创作。严禁代笔,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2、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书体不限,尺寸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9cm),一律竖式。
  3、篆刻作品不少于六方,两方需附边款,印屏为四尺对开宣纸,请自行设计印屏,一律竖式。
  4、请填写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书法作品展参展作品登记表(附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或学生证复印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学校、年级班级、常用通讯地址以及手机电话号码。蒙古文、草书、篆书需另纸附释文。
  5、投稿作品须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笔名落款不予评审。
  6、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未入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7、评审由内蒙古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监审委员会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分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大学组四个组别进行评选。
  8、截稿日期:自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截止。
  四、投稿地址:
  作品请用顺丰或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总局街北口大将作小区东配楼美缘书法培训学校
  邮编:010010
  收件人:周敏老师
  电话:
  请在信封注明“第二届青少年展”字样,截稿时间以当地寄出时间或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以上征稿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六、展览与出版
  本展拟于2024年9月在内蒙古美术馆举行,同时出版《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书法展作品集》
  七、作者待遇及组织者待遇
  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年满十八周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内蒙古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内蒙古书法家协会

  2024年4月24日

https://mp.weixin.qq.com/s/MA9B735R0zw_o1fSJ2Go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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