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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740     更新时间:2024-05-25    截止日期:2024-07-31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山东书法事业繁荣发展,展示老年书家的精神面貌和艺术风采,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决定在,举办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青岛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青岛市书法家协会
  青岛画院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等有关领导共同组成,负责展览的组织领导工作。
  2.评审工作委员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依据评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展览的初评、复评、终评等工作。
  三、征稿要求
  1.投稿范围
  年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山东省公民(身份证所在地为山东省)均可投稿。
  2.作品要求
  (1)书体:本次展览仅征集毛笔书法和篆刻作品。
  (2)内容: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倡导雅正书风印风。创作内容既可采用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曲赋联文等体裁,亦可采用优秀典雅的自撰内容。非自撰内容应在落款处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3)规格: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小字类(单个字径一般在2cm以内)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篆刻作品6-8方,附两个以上边款,印屏尺寸为四尺长对开,自行题签设计,并另纸附上释文;入展作者须在评审结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参展,原石归承办方所有,如不寄交原石视为放弃入展资格。投稿作品一律为竖式,不收册页和手卷作品,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3.投稿数量
  每位作者每种书体限投1件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事宜。
  4.费用
  本展不收参评费,所有来稿无论入展与否恕不退稿。
  5.填写信息
  (1)请在作品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投稿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内容是否自撰、书体、作品名称。所有投稿作品须附释文。
  (2)请认真填写《海岱霞光·山东省首届老年书法篆刻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下载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作品释文和书写内容使用的版本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6.书写材料
  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不接收非纸本类材料创作的书法作品和印屏(传统绢类除外)。来稿请勿机裱托膜。
  四、评审
  1.由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独立组织评审。
  2.评选出入展作品200件左右,评审结果在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
  3.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禁止模仿、抄袭任何出版物或古今书家作品。违规者取消资格。
  五、展览
  展览拟定于2024年10月在青岛市举行。
  六、作者待遇
  1.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山东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3.入展证书将在开幕式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相关单位向入展作者邮寄。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4年7月31日截稿,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或快递公司受理日期为准。
  八、收稿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芝泉路7号(青岛画院)
  (邮寄稿件建议使用顺丰快递)
  收件人:王德成、丁磊
  邮编:266071
  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九、其他事项
  1.为维护本次展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代笔、代刻、抄袭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依据有关规定,酌情取消入展资格、列为今后评审必查对象。投诉材料请寄: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1203室。联系咨询电话:0531-68978551。
  2.举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置权,以上许可均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3.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即为完全接受本征稿启事全部约定或要求。所有来稿应当符合本启事各项要求。
  4.本启事解释权归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山东省书法家协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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