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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暨“第八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870     更新时间:2024-06-26    截止日期:2024-08-05

  为用美术作品描绘海南自贸港建设风貌,赞美新时代,展现近年来我省美术创作的新成就,同时配合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中国美术奖)的举办,决定举办本次展览。
  “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是海南最高规格、最具学术水准的全省综合性美术大展。兼容并蓄、推陈出新,创造具有中国风范的海南地域风格的美术作品,一直是海南美术发展的学术定位之一。本展览通过美术创作,展示海南自贸港的风度与气象,展现海南人民的胸怀与精气神,体现海南美术有容乃大的格局。我们期待通过参展的一幅幅独具海南地域风格的美术作品,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海南形象,从而推动“海南画派”的发展,打造海南自贸港靓丽的文艺新名片。
  一、组织机构(拟)
  主办单位: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国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油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版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教育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设计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当代绘画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民族美术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动漫艺委会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文艺志愿者工作委员会
  展览名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展暨第八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
  二、展览组委会
  (待定)
  三、评选委员会:由海南省美术家协会邀请各专业专家组成
  四、展出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10月9日(拟)
  五、展出地点:海南省博物馆、海南省书画院、海南省图书馆
  六、入选作品:350件
  七、征稿范围: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漆画、综合画种(年画、连环画、插画、动漫)、设计作品。
  八、征稿内容:
  自2022年第七届海南省优秀美术作品展以来,反映海南自贸港各领域发展取得的伟大成就、讴歌新时代、海南地域风情、海南生态文化、海南现代化建设风貌,展现热土、阳光、海洋、老街、热带雨林和黎村苗寨等地域特征的美术作品均可投稿。
  九、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作者具备申请加入海南省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根据画种评选出金、银、铜及优秀奖若干名。
  3.画展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主办单位向获奖及入选参展作者颁发获奖、入选证书。
  十、参展要求:
  1.作品题材:表现海南自贸港经济、科技、社会民生、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美丽乡村等各方面的发展变化及所取得的伟大成就。
  2.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壁画、漆画、综合画种(年画、连环画、插画、动漫)、设计作品。
  3.尺寸:参评作品尺寸最大不超高240×200cm,最小不能低于50×60cm;(注明:各类画种参展尺寸参照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报送的尺寸、材质等要求,其中壁画尺寸最大不超360cm,雕塑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
  4.评选:参评作者需提交十寸送展作品图片参评,收件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5日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8号省文艺之家省美协办公室,收件人:黎慧玲电话:0898-65367477。寄送图片的同时提交电子图片,图像像素不得小于5M,必须保持图像清晰,能够满足印刷条件,发送至海南省美术家协会邮箱:HNMX99899 @163.COM电子文件需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及职务、作品名称、详细联系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及参加展览的名称。
  5.相同作品电子数码图片如反复多次投递,组委会将视其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不在本邮箱内的投稿作品为无效投稿作品,我会概不受理。
  6.参评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仿制作品参评。海南省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以往展览中入选作品进行排重,凡雷同的作品一律取消入选资格。如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作者自负。我会将在美协公众平台进行公告,取消其入选资格。
  7.本次展览每位作者每个画种只限投稿一件作品(含合作),每人最多投稿2个画种(含合作)参评,合作作者署名最多不能超过10人。投稿参展的作品内容需健康,题材鲜明,应为近年来创作的代表性作品,应注重美学品味和艺术质量。
  8.入选结果将在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未入选作者不另行通知。
  十一、原作送件要求:
  所有初评入选的作者在收到复评通知后,应尊守以下送件规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作品。
  1.所有参评作品尺寸不超过第十四届全国美展作品报送的作品尺寸、材质等要求。
  2.不在复评名单之内的作品如自行送评,则视为无效作品,其责任由送件人自己负责。
  3.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4.展览结束后,作品退还作者。
  十二、原作收件时间:以海南省美协公众号复评通知为准。
  十三、原件收件地址:以通知为准。
  十四、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五、凡参评及入选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十六、画展信息可登录微信号:hnsmx1992(海南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查看
  海南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6月20日

https://mp.weixin.qq.com/s/yO2u8KR8Ahf3XI7Bygo0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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