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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书法篆刻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507     更新时间:2024-07-06    截止日期:2024-08-17
  2024年用书法篆刻的形式深刻阐述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在新时代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营口市书法篆刻展”。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单位
  辽宁省书法家协会
  二、主办单位
  营口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营口市书法家协会
  四、展览日期
  本次展览预计2024年9月25日至10月10举行,展出入展作品100件左右(包括获奖作品20件)。
  五、展览地点
  营口市图书馆
  六、征稿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营口地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作者,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书法篆刻从业者、爱好者均可投稿。
  七、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截止
  八、征稿要求
  (一)作品主题
  作品书写内容为积极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均可(作品内容,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出处,附释文)。书写古代诗文者,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注意内容的相对连贯、完整。
  (二)作品种类
  书法、篆刻作品(书体不限)。
  (三)作品规格
  1.书法作品:六尺条幅以内,形式为条幅、扇面、斗方等均可,宽度不超过50 cm。小字类作品(单字直径为2cm以内)尺寸为4尺条幅以内(高度不超138cm,宽度不超过38cm),一律为竖式。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作品:投稿印蜕6---8方,并附两个以上边款。尺寸不超过四尺对开。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四)相关事宜
  1、请附作者姓名、性别、年龄、作品名称、尺寸、释文、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用铅笔写到作品背面右下角处(篆书行草书释文另附,打印手写均可)。
  2、作品不可抄袭和临摹他人作品,主办方拥有所有参展作品的出版宣传以及对落选作品处理的权利。
  3、入展作品由主办单位统一装裱,颁发证书,限于人力,作品不退稿。
  4、不符合展览规定和有错字者一律不入展。
  5、提倡精品意识,谢绝应酬之作。每人限投1件作品,一次性投稿,不接收第二次投稿作品。征稿期间不办理换稿、退稿等事宜。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评审。
  6、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已确认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主办方。
  7.为了评审、装裱、展示的需要,投稿作品应选择高质量专业书画用纸,避免使用易折断、易破损的纸张类材。
  九、评审
  1.由营口市书法家协会主席团组织评审,邀请省书协专家参评,评选出获奖作品20件。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禁止代笔,一经发现取消参评参展资格。
  八、作者待遇
  获奖作者获得加入辽宁省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一次,入展作者获得加入营口市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一次。
  十、收稿
  1.收稿时间。2024年8月17日至19日。
  2.收稿地点。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西里37号人工智能产业园内(市书协办公室)。
  3.收稿要求。市内居住的作者自行送至营口人工智能产业园;县区作者统一报送所在县区书协,由各县区书协秘书长负责统一报送至产业园。
  鲅鱼圈书协秘书长范利军:
  大石桥书协秘书长董昌余:
  盖州书协秘书长刘赫男:
  老边区书协秘书长王克进:
  营口统一收稿联系人高明月
  营口市书法家协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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