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第四届鹤岗市美术作品双年展
二、展览主旨
为贯彻落实党“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精神的重要要求,增强历史主动,坚持守正创新,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文艺新篇章,团结引领我省美术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创作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和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美术作品。
三、展览时间
2024年10月1日至10月28日
四、展览地点
鹤岗市博物馆
五、办展单位
主办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中共鹤岗市委宣传部
中共鹤岗市南山区委员会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鹤岗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
鹤岗市美术家协会
鹤岗市博物馆
六、组委会
顾问
赵云龙王洋
名誉主任
石正军王波梁文刚丛培甲唐联阁
主任
杨勇
副主任
于照民娄晓坤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玉喜王春宏艾辉李全武李学贵
李柏峰赵文全房立彬高风董宇
办公室主任
许晓燕
七、评选委员会
初评在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监督下由鹤岗市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组评审,复评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组织专家组评审。
八、作者身份要求面
面向省内美术工作者征稿,投稿者具有黑龙江户籍或正在黑龙江工作学习。
九、作品要求
1.作品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凡未参加过省级展览的作品均可应征。
2.作品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符合时代发展主流,风格、形式不限,鼓励创新。绘画类作品装裱(框)后尺寸不超过2mX2m;雕塑类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m,作品重量原则上不超过150Kg。
3.作品类别: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连环画。
十、作品评审
(一)初评
1.本次展览采用电子方式投稿,不收作品照片。投稿作品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尺寸不小于1280像素,图片颜色与原作接近,并请注明作品题目、尺寸(单位:厘米)、作者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凡未按投稿要求上传的作品图片视为无效稿件。
2.投稿邮箱:hgsmsjxh 163.com
3.投稿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8月30日
4.初评联系人:
5.初评结果将在鹤岗市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复评
1.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初评结果,请进入复评的作者将原作寄送至指定地址。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画种-作者姓名-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创作年代-联系电话。装裱、邮寄等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复评收件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3.复评收件地址:鹤岗市博物馆(鹤岗市兴安区光宇街道宇南街3号)
4.复评收件联系人:
5.复评结果在黑龙江文艺网(http://hljswl.org.cn/)公布。
十一、作品评选及待遇
1.根据投稿情况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及入选作品若干。
2.组委会向获奖及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3.展览期间拟举办开幕式、颁奖仪式和学术研讨会等系列活动,展览组委会将邀请参展作者参加。
十二、退件
展览结束一周内,全部作品由展览组委会组织退还作者。
十三、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具体展出安排以展前通知为准。
第四届鹤岗美术作品双年展组委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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