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展览名称
“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第二届黑龙江省女美术家作品展
二、展览主旨
为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反映新时代艺术创作取得的新成果,彰显黑龙江省女美术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潜心创作的良好风貌。
三、展览时间
2024年8月29日-9月2日
四、展览地点
哈尔滨美术馆
五、办展单位
指导单位
中国女画家协会
主办单位
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黑龙江省女画家协会
承办单位
哈尔滨美术馆
六、组委会
名誉主任
王绣孔紫
主任
赵云龙宫建华
副主任兼秘书长
石正军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冠超王宏王龙晶卢禹君
池颖红全香春芦海娇宋丽荣
单丽萍宫婷温丽华韩茗妍
办公室主任
沈广涛杨抑杨眉
七、评选委员会
由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八、作者身份要求
参选作者需为黑龙江籍女性美术工作者,每位作者可提交1-2件作品。外省作者不在本展览征集范围之内。
九、作品要求
1.作品类别:参展作品需为近5年创作的作品,作品类别为国画、油画、版画、雕塑、书法、水彩(粉)等。
2.作品尺寸:尺寸不限,自行装裱。
3.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不接受涉暴力、血腥等不良主题作品参选。作品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作品,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益,凡涉嫌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与本组委会无关。
十、作品评审
(一)初评
1.本次展览初评采用电子方式投稿。电子版作品照片要求统一为JPG格式高清晰度画质,颜色与原作相近。电子版作品照片注明内容如下:画种-作者姓名-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创作年代-联系电话。例如:国画-张三-世界和平-68×68cm-2024年-13545450000
2.报送邮箱:hljsnhjxh@163.com
3.报送时间:2024年7月24日---8月2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4.报送联系人:魏晓琳
5.初评结束后,组委会办公室将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入选作者,同时在“黑龙江省女画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入选名单。
(二)复评
1.进入复评的作者将自行装裱的原作送至哈尔滨美术馆,并于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画种-作者姓名-题目-尺寸(单位:厘米)-创作年代-联系电话。装裱、邮寄等费用,由作者自行承担(建议选择安全的特快专递进行作品邮寄,如在邮寄过程中发生作品破损或遗失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复评作品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评收件地址:哈尔滨美术馆(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
4.复评收件联系人:
5.复评结果在“黑龙江省女画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十一、作品评选及待遇
1.根据投稿情况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及入选作品若干。
2.组委会向获奖及入选作者颁发证书,入选作者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女画家协会、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女画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十二、退件
展览结束一周内,全部作品由展览组委会组织退还作者。
十三、展览解释
展览组委会享有针对本次展览各项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及作品的出版、宣传、展示、推介、研究等权利。凡报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第二届黑龙江省女美术家作品展组委会
2024年7月24日
https://mp.weixin.qq.com/s/9Z2Aj34Va1OQ1stZxpyzC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