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秉承“扶持新人,推出新作”的宗旨,继续在全省发现和培育美术新人,挖掘和推出美术新作品,引导广大美术工作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耕齐鲁人文沃土,做好“两个结合”文章,创作出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的精品力作,特组织本次展览。现将展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山东国际大众艺术季组委会、中共泰安市委
承办单位: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中共泰安市委宣传部、泰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泰安市美术家协会、泰安市美术馆
二、展览日期:2024年11月1日-15日
三、展览地点:泰安市
四、展览规模:本次展览展出作品约300件。
五、参展要求
1.作者要求:作者须为山东籍或工作、生活在山东省(身份证号或身份证地址为山东省)以及在山东学习的在校学生(须为山东省内院校)。
2.参展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综合材料绘画等架上绘画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检测后发现作者使用高仿作品或者抄袭他人作品参评,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作品要求:每人限报1件;所有参展作品自行装裱(框、轴不限);国画作品统一为六尺竖幅整纸,油画及其他画种作品最大边长不超过120cm(装框一律不许带玻璃)。
(注:未装裱作品、不符合展览尺寸要求作品一律不接收)
4.初评投稿:参评作者需提供1张作品照片参加初评(A3尺幅以内,超尺寸照片取消参评资格),逐项填写参加展览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年龄、身份证号码、作品名称、画种、尺寸、创作年代、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是否新文艺群体后自行打印并粘贴至照片背面。照片不退,请自留底稿。
5.展览结束后作品退回作者,退件由作者自取或以货到付款方式邮寄。
六、作品评选
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初评、复评;按照相关要求,从复评入围作品中选定300件入展作品。
1.初评:评选作品照片(照片每人仅限一张,多交无效,不接收原作)。初评作品照片征集时间:即日起到9月27日。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1207室。
联系人:王老师0531-68978526,邮件须注明“二十八届新人新作”。
2.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照要求寄送原件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快递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详细联系地址、电话。复评入围作品集中展览,落选作品退件。
七、作者待遇
1.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集中进行展览。
2.入选作者由山东省美术家协会颁发入选证书,并具备申请山东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的一次条件(计3分)。
3.每位作者获赠画册一本。
八、相关费用
1.展览初评不收参评费。
2.复评入选作者需承担出版画册、媒体(报纸、杂志、门户网站)宣传等相关费用800元。(注:收到复评入选通知后缴纳)
九、其他事项
1.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本启事解释权属山东省美术家协会;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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