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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溪山春兴”贵州书画精品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320     更新时间:2024-08-04    截止日期:2024-08-25

  为在职业院校深入挖掘拓展“美的教育”平台载体,以书画作品进校园的形式,培养高职院校学生对红色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做到以文化人、以文润心,特举办本次展览。现将面向省内书画家征稿。
  一、主办单位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贵阳市文联
  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贵阳市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征稿对象
  (一)贵州省内的中国书协会员,贵州省书协会员;
  (二)贵州省内的中国美协会员,贵州省美协会员。
  三、征稿要求
  (一)创作内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继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等主题;围绕多彩贵州、爽爽贵阳、秀美花溪主题中的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自然生态、山水风光、名人诗词等内容进行创作。
  (二)作品尺寸:书法不低于四尺整张(138cm×69cm)、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美术(国画)作品不低于四尺对开(斗方或条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
  (三)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为1件,化名或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草书、篆书另纸附释文;每件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楷书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通讯地址、邮编和电话号码。需随作品邮寄中国书协或省书协会员证、中国美协或省美协会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邮件请在封面左下角注明“溪山春兴”字样。
  (四)本次大展不收参评费。作品需要退稿的,请在作品背面用铅笔注明“退稿”字样。入展作品不退稿,用于支持贵州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未入展作品需要退稿的,展览结束后统一进行退稿,邮资到付。
  四、作品评选及入展待遇
  由组委会组成评审组,从征集的全部作品中评选出50件作品参展,其中,书法作品25件、绘画作品25件,每件作品发放创作材料费1000元。
  五、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作品收稿
  (一)书法作品
  收稿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37号贵州省书法家协会401室;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0851-85815288
  (二)美术作品
  收稿地址:贵阳市南明区宝山南路137号五楼贵州省美术家协会;联系人:曾祥萱,联系电话:0851-85815639
  七、有关事项
  (一)主办方对所有投稿作品(除退稿作品外)有展览、宣传、出版、收藏处置等权限。
  (二)严禁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展资格。
  (三)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四)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贵州省书法家协会、贵州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8月3日

https://mp.weixin.qq.com/s/50C49Xd_RDGoPVWkbAg2m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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