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展现我省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取得的新发展新变化,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的创作热情,在新时代担当起新的文化使命,助力青海文艺事业发展,青海画院拟定于2024年12月在青海美术馆举办“——青海画院第三届院展”。现将征稿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青海画院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书法家协会青海美术馆
二、征稿范围
青海画院院聘美术家、院聘书法家以及全省美术家、书法家(只限青海常住居民,以身份证为准)
三、征稿时间
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
四、作品要求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符合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体现传统文化精神。
2.此次院展作品形式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等。
3.作品规格。美术作品: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油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00cm×200cm;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在200 cm以内,重量在50公斤以下;其它画种尺寸不超过150cm×150cm。书法作品:尺寸限在六尺整张范围内。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展,作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和署名权。
五、作品评选
1.院聘美术家书法家可直接投稿。
2.展览评选委员会在青海画院、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青海省书法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同时设立监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展览作品初评、复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展览拟评选入选作品100件,其中优秀奖作品20件。颁发入选和获奖证书。
六、收件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4号青海美术馆三楼省美协办公室,邮编:810000(标注:展览名称),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工整注明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
收件人:李梦丹办公室电话:0971-6128693
七、作品退件
美术落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和入选作品统一退件;书法落选作品不退件,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退件。
八、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九、画展信息关注青海美术馆网站:青海画院版块,微信公众号:青海省美术家协会、青海省书法家协会。
青海画院
2024年8月1日
https://mp.weixin.qq.com/s/iPpB6IMINOsuRc5pd_oU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