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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版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650     更新时间:2024-08-12    截止日期:2024-09-02
  2024年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北疆文化”品牌建设,促进新时代自治区美术事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内蒙古版画创作的学术传承,发掘新人新作,用内蒙古版画创作的丰硕成果迎接新中国七十五周年华诞,内蒙古文联、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将于2024年9月·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版画作品展览。相关征稿事宜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版画艺术委员会
  协办单位:内蒙古美术馆
  二、展览时间:2024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
  三、展览地点:内蒙古美术馆
  四、征集范围及规模:
  本次展览作品征集面向在内蒙古籍及在内蒙古范围内工作、学习的美术创作者,拟评选、展出各类版画作品150件。
  五、作品要求
  展览征集内蒙古美术家的新创版画作品及2023年之前创作的未参加过自治区级专业美展的版画作品。投稿作品应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弘扬内蒙古版画的当代价值和时代精神,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和学术性,以开阔的视野,立足丰富的北疆文化资源,创新北疆文化传承、转化、表达,不断拓展和延伸当代内蒙古版画形式,丰富内蒙古版画的造型观和审美观,反映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
  (一)投稿作品为木刻、铜版、石版、丝网版、综合版等创作形式;
  (二)作品的长边展出尺寸不超过180cm;
  (三)不展出版画原版;
  (四)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不含侵犯他人著作权、境内外专有出版权、肖像权、专利权等以及其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的内容。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五)作品投稿及评选
  本次展览分为作品图片初评和原作复评。
  1、初评收取投稿作品的高清电子版照片(不低于5兆),电子版照片文件名为:姓名+作品名+尺寸+画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主题为:“作者姓名+第五届内蒙古版画作品展览”。
  初评收件电子邮箱:nmgwllqh@163.com
  联系人:梁秋红电话:0471-6061775
  作品电子版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止,切勿逾期。
  2、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交送或邮寄原作参加复评。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原作邮寄须妥善包装,选择可以送货上门的正规快递物流公司)。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作品撤展后退件。
  复评作品原件收件时间另行通知。
  3、初评入围、复评入选及获奖作品名单将于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其他
  展览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有评奖、展出、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2024年7月2日  
  https://mp.weixin.qq.com/s/5VmDh4uATwhyhFe-kVNe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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