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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暨福建省写意画名家邀请展征稿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450     更新时间:2024-10-27    截止日期:2024-11-08
  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进闽派文艺精品和文艺品牌高质量发展,同时,发现、扶持、凝聚、储备福建美术新力量,繁荣福建写意画艺术,壮大写意画的创研队伍,推进构建福建精神与福建地域特色的写意艺术创作,展示福建美术风采,推进闽派中国画繁荣发展,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拟联合举办意之大者——第十一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暨福建省写意画名家邀请展。展览期间还将举行学术研讨会,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承办单位:南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南平市美术家协会
  协办单位:浦城美术馆/范迪安美术馆
  二、展览评审委员会、监评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在省文联机关纪委的监督下,从福建省美协相关艺委会评委库里抽取组成。为保证大展的公平、公正,特设立“监审委员会”,并采取评委直系亲属回避制度。评审委员会委员根据参展者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在投稿作品中评选出入选及获奖作品并确定奖项。
  三、展览时间、地点、规模:
  1、展出时间:2024年12月
  2、展览地点:浦城美术馆/范迪安美术馆
  3、展出作品件数:180件。其中获奖作品及入选作品120件,特邀福建省写意画名家作品60件。
  四、参展要求:
  1.凡属福建省籍或长期居住在福建省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画创作者,包括在闽学习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参加,中美协会员,省美协会员和非省美协会员均可投稿。
  2.特邀作品为历届写意画展获一、二等奖作者及其他大展获奖作者。
  3.参评作品需为2023-2024年间创作的作品,不接收此前已参加省美协举办的其他展览的作品。
  4.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5.参展画种:中国写意画(含大写意、小写意,兼工带写的作品,须为写意为主)。
  6.送展作品的规格:竖式,四尺、六尺宣整张为宜,所有参展作品由省美协统一装裱。
  7、作品要求:(1)、体现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富有时代精神、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追求向上向善向美,彰显新时代文化自信,展现国家发展建设成果,反映新时代人民的美好生活。(3)、彰显写意画艺术语言的学术追求,挖掘写意画艺术的当代语言,注重探索,鼓励创新。呈现丰富、鲜活、多元的艺术形式。
  五、作品征集: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初评、复评两个阶段。初评报送照片,复评用原作。
  2.初评:采用照片评审,参展者一律先寄12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1件作品照片(请务必在照片背面用电脑打印信息,信息填写表格详见附件下载,此信息将用于初评入围联系、后期作品退件及证书画册印刷)。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参展资格(含合作)。
  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个展览中)如反复多次投递,将视为无效稿件取消参评资格。
  初评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福建省文联美协608室,邮编:350002,收件人:王强,0591-83772765,(快递注明写意画参展照片)。初评照片不退,初评照片收件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再收取)。快递表面标注写意画大展投稿。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福建省美术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送原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选择安全正规物流公司邮寄托运,防止托运过程中破损遗失,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作品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作品寄出费用由作者自理,退件费由组委会承担。原作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填写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作品题目、尺寸、详细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退件过程中发生的作品损坏,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奖项设置:
  本展览为福建省美术家协会设定的学术性大展,展出作品约120件,评出获奖作品60件(其中一等奖10件、二等奖20件、三等奖30件),其余60件为入选作品。另外,特邀福建省写意画名家作品60件。所有作品展后退还给作者。获本次大展获奖作品的作者将作为我省今后学术活动提名和邀请的重要参考条件。非省美协会员的获奖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一次条件,计1分,入选作品的作者获得加入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资格半次条件,计0.5分。
  七、展览费用:
  “意之大者——第十一届福建省写意画大展暨福建省写意画名家邀请展”不收取参展作者任何费用。
  八、宣传:
  展览期间将邀请写意画名家及评论家召开学术研讨会,作品将在“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等相关专业媒体及网站进行广泛宣传。
  九、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的权利。
  2.参展作品一律为原始真实创作,如凡涉及抄袭、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展出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3.由主办单位向作者颁发入选、获奖作品证书和展览画册。
  十、此展览活动的实时信息可登录“福建文艺网”、“福建美协”微信公众号查看。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
  十二、本通知未尽事宜可联系福建省美协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608,邮编:350001,电话:0591-83772765。
  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作品登记表  
  https://mp.weixin.qq.com/s/vs37SMR7MAQ_M1t51GDo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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