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重庆市青少年书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展现新时代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创作风貌,经研究,特举办春之韵·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展览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览名称
春之韵·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展览活动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青年联合会
承办单位
重庆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渝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协办单位
重庆崇晟商贸有限公司
渝北区文化馆
艺术指导
重庆高靖书画院
三、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及分组
(1)征稿范围
重庆市各区县10—50周岁热爱书法篆刻艺术的青少年均可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2)组别
少年组(10—17岁);青年组(18—50周岁)。
2、作品要求
(1)书写内容
书写内容为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提倡自作与主题有关的内容,注重体现自己的书写感受,表达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赞美(承办方提供部分书写内容供参考,附: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展书写内容。)对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一经发现,不予评审。
(2)规格
书法作品请投寄原件,毛笔、篆刻作品均可投稿,拒收硬笔作品。
①毛笔书法作品
作品尺幅最大不超过四尺整纸(138cm×68cm),一律竖式,书体不限。
②篆刻作品
篆刻不少于四方,印蜕粘贴在(68cm×45cm)的宣纸上,制作成印屏,一律竖式。印章内容不限,鼓励风格多样。作品不提倡过分拼贴、染色、做旧,不托裱。
(3)费用
本次展览免收作品评审费。
(4)信息填写
所有投稿请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参赛者姓名、性别、年龄、组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少年组参赛作者需填写指导老师、作品名称,草书、篆书请另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注明内容出处。承办方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四、评审及奖项设置
由重庆市青年书法家协会组织专家对所有来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组评审。
1、少年组
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80件,入选作品100件。
2、青年组
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80件,入选作品100件。
3、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评审结束后,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在官方公众号公布评审结果。
五、获奖作者待遇
1、少年组
(1)向获得一、二、三等奖作者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2)向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2、青年组
(1)向获得优秀奖作者颁发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2)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荣誉证书,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1册;
(3)获得少年组一、二、三等奖的作者及青年组优秀奖的作者可自愿申请加入重庆市青年书法家协会,少年组优秀奖及青年组入展作者作为加入条件之一;
(4)向获得优秀组织奖的单位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的老师颁发证书;
(5)本次展览获奖奖金、奖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寄发给作者。
六、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稿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宝桐路旭辉星干线2楼2—7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展办公室
邮编:401120
收稿人:李相平
联系电话:
八、其它事项
1、凡发现或被举报作者有代笔或抄袭等问题,经主办方核实,取消获奖、入展、入选资格;
2、所有来稿作品一律不退,主办方对所有作品有展出、编辑出版、宣传发行、收藏等权利;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征稿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重庆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附:提供部分书写内容供参考(pdf下载)
重庆市青少年书法展书写内容
https://mp.weixin.qq.com/s/sBa28rcQPtDsPRce28GJ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