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适值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和第七届辽宁美术金彩奖同年举办。为深入学习实践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发掘、推动和凝聚辽宁美术人才,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弘扬优秀传统、记录人民生活、凝聚中国力量、体现辽宁地域文化的优秀美术作品,现就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暨第七届辽宁美术金彩奖评奖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8月
地点:盘锦辽河美术馆
二、类别及规模
作品类别:包含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壁画,漆画,艺术设计,综合画种,综合材料绘画等。
作品规模:本次拟展出作品约300件(含第五届辽宁省青年美术作品展学术作品50件)。
三、展览及奖项设置
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展览设置入展作品300件、优秀作品150件、学术作品80件。
第七届辽宁美术金彩奖奖项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从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的学术作品中产生。
四、作品征集
1.作品要紧扣时代脉搏,呼应社会发展,深入挖掘辽宁地域文化特色,从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的创新创造中发现创作主题、捕捉创新灵感,将传统与创新元素相融合,以艺术创新创造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高品质生活需求。
2.投稿作者须为辽宁籍或在辽宁工作、生活满一年的,以及在辽宁学习的在校学生。
3.投稿作品应是自2023年第二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后创作的原创作品,已入选五年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的作品不在投稿范围。
4.每位作者(含合作)仅限投稿1件作品参加初评。在第五届辽宁省青年美术作品展中获得学术作品的作者可直送原件参加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复评。
五、作品尺寸及装裱要求
1.中国画:作品外框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不接受裱片及装轴作品。
2.油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cm。
3.版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180cm,不展出版画原版。
4.雕塑:作品组装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重量不超过150kg,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不宜采用声、光、电等条件,作者需自行将作品原件送达展馆安装、撤展和取件。
5.水彩、粉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cm。装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
6.壁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360cm。如为复制作品,要求能体现原作全貌的复制件或壁画稿(展出作品材料小样、材料局部制作或绘制,尺寸不小于150cm×150cm)。
7.漆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
8.艺术设计:(1)平面设计(含装帧设计);(2)工业设计:不接受已经批量生产的产品参展;(3)环境设计;(4)建筑艺术;(5)服装设计:每位作者只限1套(3件以内)作品参展;(6)工艺美术:含玻璃、金属、纤维、漆器、首饰、陶瓷;⑺艺术与科技:含实验艺术、装置艺术、数字艺术、动画等(作品可以影像手段展示);⑻公共艺术:公共设施、陈设艺术等。
以上艺术设计类作品参加初评时须提供视频或图片。视频要求:展示视频时长3-5分钟,视频中不能出现二维码、公司logo等涉及到版权问题的内容。视频文件的具体参数为:文件格式:MP4,文件大小:200M以内,分辨率:1280×720,幅宽比:16:9。图片要求:体现作品设计理念的图片4-6幅,如平面图、效果图、模型照片、装置照片、环境设计现场照片、服装展示现场照片等,JPG格式,每幅图不少于2M,像素300ppi,不带水印LOGO,画质清晰。
9.综合画种:(1)年画、宣传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cm;(2)漫画(含故事漫画、独幅漫画):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00cm,画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勿使用易碎材料;(3)插图·连环画(含儿童图画书):连环画作品要有内容提要,每件作品不少于10幅。插图作品要注明文本出处并附内容梗概,每组插图作品不超过5幅,每幅作品外框最长边尺寸不超过50cm,每幅作品要附文字说明,文字须编排处理并粘贴在作品上。
10.综合材料绘画:作品外框尺寸不超过240cm,墙面悬挂为宜。
六、工作安排
1.收件。投稿作者须提交作品图片电子版(注明:“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作品报名表》纸质版,由各市美协、省直单位等统一报送(除鲁迅美术学院外,其他省属院校交由所在市美协报送)。各报送单位负责汇总整理申报信息,填写《第三届辽宁省美术作品双年展作品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加盖报送单位印章(各市美协还须经所在市文联同意盖章)。上述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U盘或光盘)材料一并邮寄至辽宁省美协。省美协收件时间为2025年7月1日-4日,以收件地邮戳为准。个别投稿作品如未能及时通过相关报送单位报送的,可在截止收件时间内自荐申报,申报时需提供本人有关情况的说明,由主办单位征求相关报送单位同意。
2.初评。作品初评结果将在辽宁省文联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初评的作品报送作品原件,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自行装裱后,经由各报送单位报送作品原件参加复评(雕塑、装置类及其他易碎类作品,自行送件、安装摆放)。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再通知。
3.复评。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作品复评结果将在辽宁省文联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参加复评作品集中展览。
4.退件。展览结束后进行退件。由各报送单位负责统一取件(雕塑作品、装置类作品及其他易碎类作品自行拆卸、取件)。
七、相关事项
1.参展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览画册或图录,入展作品及以上的作者获展览证书和画册1本。
2.参展作品实物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本次展览,主办单位不收取作品送退件费用,因作品送退件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报送单位协商作者本人承担。
3.入展作品及以上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资格(合作作品的作者按照入会细则计分)。
八、其他
1.主办单位对获得入展及以上的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宣传和出版权。
2.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辽宁省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
3.严禁使用模仿、抄袭他人、复制已有作品参展。作者需保证对参展作品拥有全部知识产权,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辽宁省文联官方网站或“辽宁文艺”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撤销评选奖励,并交由辽宁省文联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处理。
4.本通知未尽事项,由辽宁省美术家协会负责解释。
辽宁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1.作品报名表;
2.作品信息汇总表
下载地址:
http://www.lnwyw.org.cn/gsgd/202504/t20250430_1343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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