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为全省青年美术家搭建展示才华的重要舞台,展现青海青年美术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与创作成果。拟举办第七届青海省青年美术作品展,现将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海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美术馆
青海画院
二、征稿范围
面向全省征稿,接收作品原件,部分作品为展览特邀作品。
三、展出方式
1、展出时间:2025年10—11月
2、展出地点:青海美术馆
四、参展要求
1、根据我省美术队伍实际情况,参展作者年龄适度调整为50岁以下[注: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2、作品种类:展览作品不限画种,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漆画、连环画、农民画等均可。
3.作品规格:中国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六尺整张;油画作品画芯尺寸不超过200cm×200cm;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在200 cm以内,重量在50公斤以下;其它画种尺寸不超过150cm×150cm。
4、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高仿、抄袭、复制他人作品参展。
五、作品评选
1、展览评审委员会在青海省美术家协会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同时设立监审委员会,监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展览拟评选入选作品120件,颁发入选证书。
六、收件时间
8月18日起至9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七、收件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4号青海美术馆三楼省美协办公室,邮编:810000(标注:展览名称),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工整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画种、联系电话并认真填写《作品登记表》。
收件人:李梦丹办公室电话:0971-6128693
八、作品退件
评选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落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和入选作品统一退件,由作者承担往返运费。
九、作者待遇
该展评选出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加入青海省美术家协会条件之一。
十、主办权
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一、凡送作评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十二、展览信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青海省美术家协会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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