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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浙江省“水生土长”农民画作品展征稿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6506     更新时间:2025-07-20    截止日期:2025-09-2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农民画在记录时代变迁、展现乡村风貌中的独特作用,特举办第二届浙江省“水生土长”农民画作品展,以艺术力量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现将征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美术家协会
  舟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舟山市美术家协会
  舟山美术馆
  舟山渔民画协会
  展览时间
  2025年11月下旬
  展览地点
  舟山美术馆
  展览作品征集
  01初评
  1.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照片1张(10寸),照片背后须附电子版填写的《作品登记表》。
  2.初评作品(照片)收件截止日期:2025年9月25日。
  3.照片寄送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中浪大厦D座902室
  柴意云0580-82602904
  同时发送相同作品照片的电子文件(tiff或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大小不低于10M)以及电子版《作品登记表》至邮箱:guiyi9999@163.com,邮件名称注明第二届浙江省“水生土长”农民画作品展览投稿。初评入选作品将在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公众号公布,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02复评
  1.初选入选的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粘贴在作品背面右下角。收件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天大道610号舟山市文化馆张海虹 
  2.作品原件收件截止日期: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初评后公布为准。复评落选作品与入选作品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03作品要求
  1.近年内创作作品且未参加过历次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览,每人限投1件作品。参展作者必须为浙江籍(以身份证住址为准)或在浙江学习工作。
  2.题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材料不限。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装裱。
  3.尺寸要求:最长边尺寸不超过80cm,最小边尺寸不小于60cm。
  4.不接受多人合作作品,或以打印方式制作的作品。投稿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取消其参展资格,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作品评选及待遇
  1.参选作品由浙江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展览将评出入选作品约100件(以实际收件作品为准),其中学术提名作品30件。(学术提名的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浙江省美术家协会的一次入会条件)。
  2.展览组织机构对入选、学术提名作品拥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及宣传权;展览结束后,将出版发行展览作品集,收录全部展出作品。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得展览作品画册一本。
  3.作品送、退件期间的运输安全保险由作者自行估价投保,展览期间的作品安全事宜由展览组委会负责,如遇到不可抗力的损失,主办方将不承担责任。凡送作品参加本展览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同意并将遵守本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附件:第二届浙江省“水生土长”农民画作品展登记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WSqTVZ2oKTA0Eg8HgbFJ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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