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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梅河口城市宣传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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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9880     更新时间:2020-06-21    截止日期:2020-06-23
为进一步提升梅河口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城市人文内涵,扩大梅河口城市知名度、影响力和吸引力,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归属感,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梅河口城市形象宣传语。

一、征集内容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梅河口城市形象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城市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宣传载体和场合。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23日下午17:00(以报送作品登记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能够准确把握梅河口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发展现状,体现梅河口地域特色、城市定位、产业优势、人文风貌,能够反映出梅河口市文明、美丽、开放的城市形象,符合城市的历史文化和时代发展特征。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城市宣传语,创作内容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要求结合实际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倡导主旋律,积极向上,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催人奋进的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定位准确、主题明确、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朗朗上口,避免出现生僻字,辨识度高,便于识记,无不良影射含义和负面联想,易于被人们接受和宣传推广。

4、应征作品可以为单句,也可以为多句,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且无任何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力求创新,杜绝抄袭。

5、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20字以内,提交作品的同时请附200字左右的创意设计说明,要言简意赅的阐述清楚作者的创作理念和宣传语的具体寓意。如在作品征集整理中发现有相同或相近的作品,将以优先提交者为准。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融媒体中心、旅游促进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和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征集活动结束后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步评审,遴选出一定数量的候选作品,通过“梅河口发布”、梅河口电台、电视台等市级重要媒体进行公开投票及公示。最终结合评审组推荐情况和公开投票结果,对应征作品进行最终评选并确定推荐使用作品和奖励等次。

2、本次征集活动设立奖项与奖励如下:

征集活动将设立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凡获奖作品创作者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金及梅河口特色产品礼包或城市旅游体验券一份。

五、活动原则
1、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应征作品及所附说明材料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邮箱:mhkxck@126.com,联系电话:0435-4210750。邮件主题请注明“梅河口城市宣传语征集作品”。投稿人不限地域、性别、年龄等因素,采取自愿参与的形式,作品署名可以是组织或个人。投稿人需在报送作品同时备注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联络地址及原创声明,若是以组织或集体投稿的,请注明组织机构名称、联系电话和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2、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投稿人已明确并认可活动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发表、使用或修改该作品,除奖金奖品外不再另付稿酬和使用费用。如征集作品出现抄袭现象或引起涉及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本人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如在创作或投稿过程中产生任何费用均由投稿人自理,获奖作品投稿人所得奖金如产生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4、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及应征作品均视为自动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安排及规则。
中共梅河口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20日

https://www.sohu.com/a/403174494_120206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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