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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清丰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丰质量精神”口号征集启事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505     更新时间:2021-02-10    截止日期:2021-03-10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2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续开展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豫市监〔2020〕49号),实现清丰县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县示范县”目标,全面提升清丰县整体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清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清丰质量精神”口号。
  一、征集时间
  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3月10日(以邮箱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内容
  “清丰质量精神”口号:高度凝炼、概括的短语(不超过16个字)。
  三、征集要求
  (一)口号内容要体现清丰历史人文底蕴,充分展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正确的价值取向,彰显清丰精神,突出清丰的鲜明个性、形象。
  (二)语言要立意高远、言简意赅、易懂易记、便于传播。对所提出的“清丰质量精神”口号的涵义要附有200字以内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三)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所有权,否则后果自负。
  (四)每位投稿者的短语稿件不多于5件。
  四、其他要求
  (一)稿件一经录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清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二)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三)请投稿人将稿件发送至邮箱qfxqxb@163.com,并附上姓名及手机号码。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清丰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五、稿费标准
  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入围作品方案3件,研究确定最后入选作品1件。稿费标准:入围但未入选作品奖励1000元/件,最后入选作品奖励5000元/件(如入围、入选的作品为同一内容有多位设计者,则多位设计者分享相应的稿费)。入围者将由主办方电话通知领取稿费。
  清丰县质量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3日
  http://www.qingfeng.gov.cn/show.asp?id=18308&class=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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