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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庐江大米”宣传标语啦!有才的你快来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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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920     更新时间:2021-09-15    截止日期:2021-10-07
  大美庐江生态粮仓

  优质好米绿色健康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现代农业“510”产业提升工程和“中国好粮油”行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进绿色优质粮食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和发展高附加值优质稻米,有力地促进了水稻产业的升级换代,水稻产业提升“步步高”,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双提升”。

  目前我县已建成30多个以专用品牌粮食生产为主的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15个以稻田生态综合种养为主的“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通过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保障稻谷绿色安全、优质营养。

  庐江持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擦亮生态大县这个“金字招牌”,进一步提升庐江粮油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庐江大米”品牌建设按下“快进键”,跑出“加速度”,庐江稻米正由“养在深闺人不识”,从幕后到走向台前,成为远近闻名的“香饽饽”。

  这样的庐江,

  你不想为它“题词作曲”吗?

  那么机会来了~

  有奖征集!!!

  为进一步打造庐江大米品牌,做大做强庐江稻米产业,宣传提升“庐江大米”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传播庐江大米优秀品质,拟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庐江大米”对外宣传标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背景

  庐江县地处皖中,北濒巢湖,南近长江,西依大别山余脉,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大县。庐江县耕地面积151万亩,常年粮食种植面积200万余亩,粮食总产达75万吨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140余万亩,是安徽省双季稻种植面积最大的县。庐江稻米生产地位举足轻重,是全国第一批商品粮基地县、8次荣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2019年成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21年4月,“庐江大米”被授予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

  二、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5日-2021年10月7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标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要紧紧围绕“庐江大米”等核心内容,定位准确、主题鲜明、文字精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2.标语要全面准确反映“庐江大米”光泽鲜亮、晶莹剔透的形象和优秀的营养和食用品质,充分体现庐江大米的资源优势和典型特征,展示庐江县的区域特色、自然风情、文化精髓、人文风貌、丰富资源。

  3.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杜绝抄袭,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形象口号,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4.标语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字以内(创意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同时需提供不超过400字的方案说明。要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及标语具体含义(或寓意)。

  五、投稿办法

  1.每个单位、个人投稿数不超过1条。

  2.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投稿人须填写《“庐江大米”宣传标语征集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ljlyz110@163.com

  联系电话:0551-87334110。

  3.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称统一标记为“姓名(单位)+“庐江大米”宣传标语应征作品”字样。所有来稿须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微信号码。

  六、作品评选

  征集阶段结束后,活动主办方邀请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审,选出入围作品,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拟对采用作品、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奖励。

  1.采用作品1条,每条奖励3000元。(若无满意作品可空缺)

  2.优秀作品2条,每条奖励2000元。

  3.入围作品3条,每条奖励1000元。(采用作品、优秀作品除外)

  4.奖励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投稿件如发生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或有关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有关法律责任。征集作品不得一稿多投。

  2.采用作品、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作品著作权归属主办方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会议、展览、出版物、宣传作品、媒体及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如遇相同(相近)作品,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6.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主办方庐江县稻米协会所有。

  庐江县稻米协会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庐江大米”宣传标语征集登记表农字.doc

  来源:庐江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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