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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五华“创森”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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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7107     更新时间:2021-09-24    截止日期:2021-10-11
  一句话形容“绿美五华”,

  屏幕前的你,快来接受挑战吧!

  你的一句话,也许会点亮整个五华!

  亮出你的智慧,参与五华“创森”宣传口号有奖征集。

  为更准确、鲜明地概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树立“绿美五华”“宜居五华”形象,特面向全社会征集“五华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口号,旨在通过口号的宣传,展示鲜明的五华森林城市特色和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五华县绿色转型发展成效、人民绿色生活向往。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以五华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主题的宣传口号

  二、征集期限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1日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组织或个人不限。

  四、征集要求

  1.文字凝练。字数限制在12字以内,口号要求语言精练、上口易记、富有美感、感召力强。可附加简短文字,说明创作思路和意图。

  2.主体鲜明。能够充分激发全民参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主题鲜明,定位准确,适合在媒体和公众场合宣传推介。

  3.创意独特。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和较强的可传播性,不得使用其他地方已有的宣传口号。

  五、奖项设置

  入选奖1个,奖金800元

  入围奖8个,奖金200元

  六、评审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10月下旬在“南方+客户端”公布,最后选定作品将通过各种宣传平台推广使用。

  七、投稿方式

  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投稿,邮箱地址:524222005@qq.com,投稿以“口号+姓名+联系方式”为格式,邮件标题请注明“五华创森口号”,每位应征者不超过2条。

  八、特别声明

  1.投稿获奖作品版权归五华县创森办、五华县林业局、南方日报所有。

  2.投稿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未经发表过的作品,内容健康、合法,入选作品入涉及抄袭借用等侵犯他人权益问题,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人承担,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自提交作品起,即视为主办方永久、不受地域限制地使用该作品,主办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对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使用,且无需支付稿酬。

  4.参赛作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作品内容如有重复,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5.在符合法律条件规定的情况下,本次口号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五华县创森办、五华县林业局、南方日报。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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