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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新城社会事业管理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的通知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8231     更新时间:2024-07-12    截止日期:2024-08-15

  为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发挥地名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作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征集名称道路
  每人可提交一份参赛作品,作品包含道名及路名各一个,可参照附件1中编号1-13(道)和编号①-⑰(路)的信息,也可自行创作。格式:编号+作品名称(道路名)+寓意。例:1,幸福道,寓意期盼幸福生活。
  二、征集道路名原则及要点
  1.标准道路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通海路”、“富春道”“通海”、“富春”是专名,“路”、“道”是通名);
  2.道路名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道路的命名要有文化内涵,能够彰显时代特征,好找易记,充分凸显地域特色和文化特色;
  4.简要说明道路命名的理由、寓意;
  5.命名不能与现有道路重名(参考附件2);
  6.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汉语拼音;
  7.不能使用人名、地名或外国名命名。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5日24时止(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或纸质接收时间为准)。
  四、征集方式
  1.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需在邮件主题注明“新城道路征名”字样,投稿电子邮箱:stcshsyglj@163.com;
  2.应征作品通过纸质方式提交,投稿地址:曹妃甸新城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315-8829009。
  五、评审及奖励办法
  本次道路名征集作品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道路名一经采纳,将为作者送上精美奖品一份。
  六、有关事项
  1.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2.应征作品一经采用,该作品著作权即归曹妃甸新城社会事业管理局所有。主办方拥有入围组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应征作品收集后均不予退回;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5.投稿人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6.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曹妃甸新城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
  附件1:待命名道路图.pdf
  附件2:曹妃甸新城道路名称一览表.xls
  曹妃甸新城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

https://mp.weixin.qq.com/s/o_XiIIL0RV5q2w_kc6T_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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