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丙麻乡集镇道路名称,彰显地名文化底蕴,提升文化品位,有效发挥地名文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对丙麻乡集镇内9条道路予以命名,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道路名称,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为建设大美丙麻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道路概况
需征集道路名称的道路及位置
1号路:陶家寨红绿灯—司法所
2号路:烤房群育苗地—大桥头
3号路:陶家寨二级路—粮管所
4号路:清水塘路口—大青树路口
5号路:大桥头—大青树(主干道)
6号路:天一家超市—丙麻中学
7号路:丙麻中学—小学路口
8号路:乡政府—大青树脚
9号路:消防站—文化站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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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名称和要求
(一)道路名称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符合国务院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
(二)注重体现丙麻乡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和经济特征;
(三)新命名名称需标明名称含义;
(四)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
(五)道路名称使用的汉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不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
(六)避免“大、洋、怪、重”,不得与隆阳区内已命名的道路重名;
(七)不以人名、企业名称命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国地名读音或外国语读音命名;
(八)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妨碍民族团结、带有封建色彩、格调低俗、古怪离奇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下午18时结束。
参与方式
(一)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地名征集活动的,可将命名意见发送至丙麻乡政府邮箱bingmaxiang2886017@163.com。
(二)应征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命名意见送至或邮寄至丙麻乡人民政府。
地址:丙麻乡人民政府、丙麻乡丙麻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0875—2886017;联系人:倪正波,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丙麻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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