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3】119号)要求,为加强地名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打造乡村特色地名标志有路无名的问题。现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街路名称,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具体要求
街路名称要以“美好愿景,百姓约定俗称,彰显特色文化,地理方位”为主题,以“展现文化内涵、培育文化生态、提升文化品位”为原则。
1.街路名称需与我市历史相结合,彰显文化内涵。
2.采用汉语命名,用词简洁、用字规范,不以“洋名”、人名命名,符合我市人文地理环境。
3.含义要深刻,意味隽永,便于记忆,朗朗上口。
4.命名者需对所命名的街(路)描述清晰(地理位置及方向)。
5.命名被采纳使用,给予一定奖励。
二、征集时间
2024年6月19日—8月30日
三、征集办法
市民政局接受信件、电话、邮箱及现场投稿等方式进行名称征集。(地址:霍林郭勒市司法综合大楼906室)
邮政编码:029200
邮箱:376966245@qq.com
电话:0475-7922171
联系人:李宜轩
邵光明
四、街路位置
附:霍林郭勒市街路命名名称示意图(南北方向是XX路,东西方向是XX街)
来源:霍市融媒体中心
https://mp.weixin.qq.com/s/wrzWH1prGs8n6idrPJSIb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