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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民政局道路命名征集公告
信息发布:征集码头网    点击次数:5650     更新时间:2024-08-16    截止日期:2024-08-22
  社会各界人士:
  为加强地名命名社会参与度,丰富地名文化内涵,提高社会对地名的认同感,方便市民出行与记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区七条未命名道路的命名建议。我们诚邀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雁塔区道路命名贡献智慧与创意。
  一、征集内容
  本次道路命名征集活动针对雁塔区7条新建道路的名称。
  二、征集要求
  道路名称应遵循国家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应富含文化内涵,名称应简洁、易记、易发音,避免使用生僻字、繁体字或易产生歧义的字词。确保所提名称在征集范围内无重复,避免与现有道路名称冲突。提交命名建议时,请附上名称的来历、含义及命名理由,以便评审。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8月22日
  四、征集方式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咨询电话:029-85381142
  五、命名规则
  (一)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的原则,反映道路特征和路网关系,突出指向指位功能。
  (二)采词应坚持与时俱进,服务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体现时代精神风貌。为保护、传承历史地名,应充分挖掘地名历史文化内涵,尊重当地历史文化。
  (三)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宣扬封建权贵色彩以及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
  (四)禁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姓名命名。
  (五)禁止以外国人名、地名或者汉译外语词语命名。
  (六)一般不以行业、企业单位名称命名。
  (七)一般不得有偿命名、更名和冠名。
  (八)新建道路名称在全市范围内应尽量避免重复,市区内的道路名称不得重名、同音,确保道路名称指位准确无歧义。
  (九)采用序列化命名时,一般应按照自东至西、自南至北的规律有序命名,排序应控制在个位数。
  (十)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得使用自造字、异体字或废弃的简化字,避免使用生僻字或方言字,不得使用纯数字序词(城市环路除外)。
  (十一)道路长、宽同时满足500米、20米以上时,专名可称为“街、路”;未满足其一时,原则上道路专名为“里、坊、巷、弄”。
  六、道路位置及基本情况
  (一)道路一:该路南起樱花二路,北至西部大道接沈家桥三路。长约640米,宽约35米,目前在建中。
  (二)道路二:该路位于雁南公园以南,“西安荟聚”商场以北。东起子午大道,西至沈家桥一路。长约600米,宽约20米。
  (三)道路三:该路位于西安石油大学老校区生活区以北。东起四季西巷,西至永松路,长约560米,宽约20米。
  (四)道路四:该路东起永松路,西至太白南路接科创路,长约550米,宽约30米。
  (五)道路五:该路位于电子东街西侧并与之平行。南起征名道路三,北至丁白路,长约270米,宽约15米。
  (六)道路六:该路位于紫薇城市花园小区西侧。南起丈八东路,北至雁南二路,长约750米,宽约20米。
  (七)道路七:该路位于曲江麓融公园南侧。东起公园南路,西至新安路,长约630米,宽约35米。  
  https://mp.weixin.qq.com/s/_i3Z_JmNvnNhrfBtVvx2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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