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切实推进用网络普法和普好网络法,按照市委网信办和市司法局有关活动安排,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网络普法宣传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庆阳网聚同心
二、征集目的
旨在通过简洁有力、朗朗上口的宣传语,普及网络法律法规知识,倡导文明上网、安全上网、依法上网理念,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广大网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共建共享美好精神家园。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团队、单位均可参与。
四、作品内容
突出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网络文明、传承红色法治文化,突出用网络普法、普好网络法,突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管理和电商知识产权等互联网法律法规,围绕个人信息保护、防范网络诈骗、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打击网络谣言等热点话题,创作主题鲜明、具有地域辨识度、网络传播性的网络普法宣传语。
五、作品要求
1.政治性。宣传语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创新型。语言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号召力和传播力,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可附加创意说明(100字以内)。
3.原创性。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尚未公开发表;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应用性。适合在网络平台(网站、APP、社交媒体、短视频等)、线下宣传栏、海报、手册等多种载体上广泛传播和使用。
六、征集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征集作品同《网络普法宣传语推荐表》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邮箱554228156@qq.com(标题注明“网络普法宣传语征集+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七、评选流程
县委网信办、县司法局结合法律适用性、传播效果及创新性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择优上报市委网信办,通过终审的作品将纳入庆阳市网络普法资源库,通过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户外大屏幕等渠道进行展播,宣传推广。
八、有关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群众及青少年积极参与,确保征集活动有效覆盖。
2.投稿作品不得涉及敏感信息,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3.作品报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用于公益宣传,可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该作品,作者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
4.投稿作品在公布评选结果前,不得自行或授权他人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5.凡投稿者均视为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
联系人:县委网信办牟苗
县司法局赵世芳
附件:《网络普法宣传语推荐表》
中共庆城县委网信办
庆城县司法局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网络普法宣传语推荐表
单位名称:填表时间:年月日
作品名称
(宣传语)
(20字以内)
作者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创意说明
(100字以内)
备注
https://mp.weixin.qq.com/s/8msh6hIgiRsurlkn8vQ5uA